淮阴检察建议促涉农补贴在阳光下运行

23.08.2015  01:06

  “涉农补贴有这么多啊!农业企业蔬菜生产基地、生猪养殖基地、实用菌养殖基地、小麦、油菜、良种、渔业、农资农机等等名目,以前我们只知道种粮补贴的领取方式。”日前,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乡村民刘崇在区农委网站上看到公布的涉农补贴项目,从心里发出感叹。

  近年来,淮阴区检察院先后在区农委系统查办涉农补贴领域职务犯罪10件10人。该院张洪斌检察长:负责涉农补贴申报的部分公职人员对申报关键性指标睁只眼闭只眼,项目申报只是查台账、走形式、走程序,不认真开展跟踪监管,自认为其间收点辛苦费、参与分红,理所应当。

  涉农补贴成了腐败分子、不法商人眼中的“唐僧肉”。少数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勾结涉农企业,采取虚构、夸大项目、多头申报的方法,侵吞、骗取涉农补贴资金,渐成为“潜规则”。原农委主任朱某、副主任夏某、区农机局两任局长赵某、吴某等人成为“潜规则”的牺牲品。

  2014年10月、2015年7月,淮阴区检察院先后向区农委送达两份《检察建议书》,建议在政务公开、廉政教育、依法行政、监督机制等方面出现的漏洞进行整改,促动涉农补贴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淮阴区委书记、人大常委主任刘泽宇在检察建议上批示:“此建议很好,农口部门要高度警醒,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确保涉农补贴资金安全,确保干部不出事……”。《检察建议书》的落实由区人大常委会负责督查。

  区农委纪委书记丁峰:我们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吸取教训完善机制,一是联合财政、民政、水利、扶贫等涉农补贴主管部门,在区行政服务中建立政府涉农补贴信息共享平台,在补贴项目上互通信息并进行公开,防止出现涉农补贴多头申报情况的发生。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将农业专项资金的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及项目管理要求等内容通过电视、报刊、网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健全涉农补贴跟踪监督机制,审批过程及时向新闻媒体和群众公开,努力使监管活动贯穿于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

  该院预防科检察官陈军:区农委通过短信平台,将补贴项目、金额、时间等信息,发送到检察人员手机中,我们定期组织人员到申报企业、农户进行实地调查,掌握涉农补贴发放工作进度,将涉农补贴资金纳入职务犯罪专项预防范畴。(李军  郑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