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检警案件质量互评形成规范司法合力

16.11.2015  11:00
办案中有啥问题 互评会上说短长 淮安淮阴:检警案件质量互评形成规范司法合力

    “近期,有两起涉及民生和暴力型犯罪的案件都作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请承办检察官进行一下说明。”“这两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因此我们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日前,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与该区公安分局在例行的案件质量互评会上,就10月份该院办理的两起不批准逮捕案件,围绕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疑问进行互评和研讨。 

        为了使检察干警养成规范司法的观念,提高案件办理水平,今年年初,该院联合该区公安分局制定了《刑事案件质量互评制度》,规定每月召开一次案件质量互评会,对上月办理的刑事案件质量进行互评互查,就案件办理中的疑问和瑕疵向相关的案件承办人进行通报,并督促其进行补正。在此基础上,该院还与该区公安分局形成交流、学习机制,定期互派干警进行业务交流,通过对个案的跟办和研讨,共同提高办案能力。 

        今年4月底,该院在对于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进行审查批捕时,发现侦查人员没有将被害人的死亡原因鉴定意见告知于某,影响其刑事诉讼权利行使,随即启动“个案瑕疵通报程序”将此情况通报该公安分局督促整改。 

        “通过刑事案件质量互评制度,使双方办案人员能够及时纠正案件瑕疵,改进司法办案工作。”刚刚参加完质量互评会的检察官王赛说。 

        互评还促进了制度的完善与创新。针对该区公安分局在互评会上提出的加强办案检察人员办案说理工作的意见,该院推行了“三书一卡”制度,即向被害人发出《抚慰书》,教育犯罪嫌疑人作出《悔过书》,向公安机关、当事人发出《释法说理书》,并向当事人发放《友情提醒卡》,大大提高了检察干警的释法说理能力,有效降低了涉检信访案件,增强了检察机关的亲和力和公信力。 

        通过案件互评,该院今年共对38件瑕疵案件进行了补正,立案监督1件2人、纠正漏捕1人,书面纠正违法行为2件、口头纠正轻微违法行为19件,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有效降低了个案瑕疵的比例,维护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