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让被害人重燃生活希望

26.08.2022  11:23

  “如果不是检察机关的关心和帮助,我的生活可能到现在都没着落……”7月4日,被救助人禹某某对再次回访的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检察官陈思霖表示感谢。

  2020年3月30日的晚上,被告人王某某酒后与胡某某发生口角,胡某某的儿子禹某某闻讯赶来后与王某某发生争执并相互殴打。事后经鉴定,禹某某身体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刑检部门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时,发现被害人禹某某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便第一时间将救助线索移送至控申部门。考虑到禹某某是生活困难的农村地区退役军人,属于重点救助对象。2021年7月6日,淮阴区检察院就禹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召开公开听证,与会的代表委员一致认为禹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随后,于5个工作日内向禹某某家庭发放了司法救助金1.4万元,同时对接相关部门帮其成功申请了民政部门退役军人特殊群体专项救助金,并减免其住院医疗费用。

  今年2月17日,检察官陈思霖来到禹某某新开张的装修设计工作室进行回访,了解到禹某某欲向王某某起诉索要人身损害赔偿款。检察官遂帮助禹某某书写起诉状,并决定支持起诉。7月4日,禹某某收到了区法院寄来的民事裁定书,要求王某某于10月底前将剩余的五千元赔偿款赔付到位。

  “检察机关应注重从单一司法救助向多元化社会救助转变,既解决申请人家庭生活的紧迫困难,保障被救助家庭后续生活稳定,又让被害人家庭感受到司法温暖,让他们对今后的生产、生活重拾信心。”淮阴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庆国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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