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警方“四小警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08.07.2016  19:39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淮安分局河下派出所在分析辖区治安形势和加大打击力度的的基础上,聚焦“四小警务”,深入开展治安管理工作,全面夯实基础工作,不断延伸公安触角。

   一、聚焦“小隐患”排查。 该所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工作标准,围绕辖区企事业单位及公共场所安全问题,采取日常排查、联合检查、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安全防范小隐患大排查,集中发现和整改一批容易被忽视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在册,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切实把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进一步明确落实社(警)区民警管辖责任,提高责任区民警主动履职的紧迫感和责任心,坚决防止“小隐患”转化成“大事故”。

   二、聚焦“小案件”侦破。 该所根据辖区实际,坚持对事关百姓利益的小案件实行“零容忍”,树立“破小案件也是政绩”、“破小案件同样赢民心”、“重大案件要破,小案件也要破”的观念,将侦破小案作为打击防范的重点,尤其是老百姓反响强烈的侵财类案件,对作案手法、发案时间等特征相似且发案频率高的案件串并案侦查,有线索可挖的,坚决深查到底,常规手段难以侦破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聚焦“小纠纷”化解。 组织民警常态化开展“大走访”,立足于小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能调解的当场调解,不能当场调解,协同村委会、司法所,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乡)、矛盾不上交。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损坏他人财物等情节轻微的“小案件”全部推行说理式、人性化执法,特别是对轻伤案件能不裁的坚决不裁,能调解处理的坚决不裁决,实行调解优先,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对抗隐患。

   四、聚焦“小防范”提醒。 为切实让防范意识和防范技巧入民心,消除人民群众的麻痹大意思想,该所根据各类诈骗、盗窃案件的具体特征,通过发放防骗防盗传单、“安全提示”警民联系卡,在辖区内大量宣传、将防范建议带到群众身边,进入群众心中,让人民群众入脑、入心,提醒群众注意发现身边的“小隐患”,及时堵塞漏洞,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该所主张以自防自护为主,不定期召集村居、小区、单位保安召开工作分析会,指导其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共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扎牢“防护篱笆墙”。(淮安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