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研究部署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09.03.2015  12:25

  备受关注的《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迅速贯彻落实,向大气污染“宣战”,淮安市环保局于3月2日上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拉开了今年蓝天保卫战序幕。

  淮安市环保局局长周洪兵指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仅是环境问题、民生问题,更是政治任务,上级重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今年以来,淮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强化治理和保护措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1至2月,全市PM2.5日均浓度值92微克/每立方米,较2013年同期下降了15.6%。

  当前,随着淮安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天蓝、山绿、水清、地净”的生态优势面临着严重挑战。周洪兵要求,务必充分认识“保卫蓝天”的重要性、紧迫性,要以《条例》正式实施为契机,切实强化工作措施,落实主体责任。一要抓重点破难点确保全年任务完成。督促电厂、钢铁、化工等重点工业企业,加快脱硫脱硝工程设施的提标升级改造,紧盯排放浓度,紧盯短板指标,紧盯时间节点,逐月、逐项目、逐企业扎实推进大气污染减排。二要坚持铁腕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对区域内的突出环境问题、环境隐患和环境风险进行拉网式排查和全方位整治;对重点污染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和督查力度,始终保持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三要创新监测方式摸清污染底数。增加监测点位、加大监测频次,实行流动监测和固定监测相结合,定期分析大气污染成因,形成污染清单,为依法行政、科学治霾提供依据。四要强化机动车尾气监管淘汰不合格车辆。利用新购置的机动车遥感监测车,加强不同路段、不同时期的路检,定期分析各类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加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辆。五要加大《条例》宣传力度营造共建共享氛围。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微信等媒体,开辟专栏、专题进行宣传教育,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庞大、复杂、长期的系统工程,环保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责无旁贷,必须树立一盘棋思想,凝心聚神、攻坚克难,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汤向奎     史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