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环保系统"塌方式"腐败 "卖官局长"认钱不认人

22.04.2015  13:51

   ——江苏省淮安市环保系统“塌方式”腐败案件的警示

  一边是污水横流、工厂浓烟冲天、城市雾霾蔽日,群众怨声载道;一边是环保部门一把手卖官敛财,中层干部吃拿卡要、徇私舞弊,对企业违规排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放水走私,各种利益交换充斥其中。

   这样的双镜头,在多少地方见怪不怪?

  环境问题是重大民生问题,关乎公众利益。中央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出台新环保法、推行环评制度改革等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让人振奋。与此同时,“卡着审批吃环保,戴着顶戴收黑钱”等环保领域腐败现象仍然存在,阻碍着国家民生工程实施,群众反映强烈。对于这样的问题,应当坚决严惩。本期刊登江苏省淮安市查处的环保系统腐败窝案,以此为例分析环保系统腐败案件特征、发案原因,希望广大环保系统党员干部以此为鉴,确保廉洁自律。

  2014年以来,江苏省淮安市纪委查办了环保系统“塌方式腐败”案件。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汝华、市环境监察局原局长王桂先等3名县处级一把手,4名县区环保局一把手,18名市环保局中层干部,6名工作人员,共31人被立案调查,其中22人被判处刑罚,9人因行贿被追责,挽回经济损失1900万元。自然生态被严重破坏的深处,是环保系统被毁损的政治生态,是环保“群蠹”漠视群众生命健康,上下勾连、内外勾结、集体权力寻租的疯狂腐败行为。

   腐败源头:一把手卖官,腐蚀队伍,败坏风气

  2013年,市纪委在调查市环保局多名工作人员放任企业排污问题时,发现一个显著的案情特点,就是花钱买官,再利用执法监管权捞取好处,市纪委遂集中兵力,紧盯腐败“源头”——市环保局局长张汝华,并对其展开外围调查。2013年12月,张汝华迫于环保系统多人被立案调查的高压态势,主动到市纪委投案。

  张汝华曾经是一名退伍军人,当过民办教师、乡镇纪委书记,后长期在组织部门工作,2001年被提拔为某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4年,张汝华担任淮安市环保局局长,其后10年时间里,他在一把手的强势权力中迷失了自己,大肆卖官,每逢单位人事调整,就提前放出风声、主动暗示。单位上下流传着张局长的卖官“四原则”:一是动人前主动暗示,二是只认钱不认人,三是只要收钱坚决不退,四是钱送少了不提拔。于是,下属纷纷投其所好,送钱买“”。

  工作人员吴少青自2008年至2013年,每年中秋节、春节分别送给张汝华5000元,先后十次共计5万元,后来如愿以偿被提拔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分局局长。毕业于南京大学的刘斌是一名环保业务尖兵,但工作10年还是科员,经人点拨后,多次向张汝华行贿共计12.5万元,一年内即被提拔为市环评中心主任。一名中层副职想当处长,送给张汝华4万元,张汝华满口允诺,结果直到行贿人退休也没有提拔,这名行贿人多次向张汝华讨要贿款,张汝华以多种理由拒绝退还。据调查,张汝华先后53次收受市环保局18名工作人员贿赂100多万元。

  2014年8月,张汝华因犯受贿罪被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点评:当市环保部门一把手跌入买官卖官的阴暗沟渠时,还如何指望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带好队伍?如何指望他带领广大环保工作者干事创业,为群众守住蓝天、白云、清洁的家园?

  曾经的工作经历非但没有让张汝华更加廉洁自律、严守组织纪律,反倒让他对弄权之道、规避之术更加精通,他带头破坏纪律,大权独揽、一人独大,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置若罔闻,选拔干部不以德、才为考量,只看送的钱多钱少,他还巧妙通过节庆、婚丧嫁娶等机会隐蔽受贿,其行为不仅践踏了党的纪律,更让党的队伍受到损害,给环保事业造成巨大损失。在张汝华不良示范下,该市环保系统的风气可想而知。吏治腐败如山洪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