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正式停办 “单身证明”

14.10.2015  18:25

  中国江苏网10月13日讯 贷款、买房、购车、出国、继承、迁户、申请廉租房,甚至找工作,以前都会涉及到开具单身证明或结婚证明。淮海晚报记者昨日了解到,从本月起淮安婚姻登记部门将不再对个人开具“单身证明”。

  ◎停办通知张贴上墙

  “‘单身证明’还能开吗?”昨天,媒体聚焦之下的“单身证明”取消收费、停止办理等令人眼花缭乱的关键词引起淮安市民邱先生的极大关注。邱先生说,之前他因为办理贷款,曾被告知开具此类证明,不知道现在淮安还能不能开?还要不要开?

  来自民政部门的消息给邱先生等关注“单身证明”的市民一个明确的答复:淮安各婚姻登记部门已经接到通知,并在工作场所张贴了关于本月起停止办理“单身证明”的通知事项。

  另据介绍,民政部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曾一年开了4万张

  清河区婚姻登记处负责人陈冬梅介绍说,“单身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入职入户、银行贷款、房产转让等都需要单身证明。陈冬梅说:“一张‘单身证明’只能使用一次,有的市民一年内需要开具十几次。”数据统计显示,2014年淮安共开具单身证明42511份。“单身证明”曾是淮安婚姻登记部门的第二大业务。

  ◎个人声明替代证明

  民政部门规范并停止办理“单身证明”,但涉及贷款、买房之类的事项仍需开具类似“单身证明”的证明该怎么办?民政工作人员表示,如相关部门有特别需要,有法律法规依据、需要了解核实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采取信息核对的办法进行核实。这意味着“单身证明”由自己申办改成由单位之间确认。目前,民政部门已与住建、公安、教育等部门建立沟通机制。另据了解,信贷部门现在会要求申请人填写相关个人声明,如果申请人隐瞒婚史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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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0日起,还有哪些证明也不用开:疑难户口申请人实际居住状况和自然状况的证明;查明公证人员身份、亲属和财产关系的证明;申请人开办经营场所需要社区居民同意的证明。(记者江安通讯员周华)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