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开发区揪出法庭上"假面者"

25.08.2016  19:37

  “您好,马检察官,刘某把申请执行的代理费退给我们了……”7月29日上午9点,刚到班上的检察官老马就接到当事人杨三筛的反馈电话。

  法院执行不下来,只因“律师”有问题

  半个月前,三名情绪激动的群众拿着六份生效裁判文书来到江苏省淮安开发区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法院判决下来那么久,我们就是执行不到钱,律师费也花了不少了,你们检察院给管管!

  这种“批量”申请监督的情况引起了开发区检察院民行部门的重视,检察机关立即受理案件并前往法院开展调查核实。然而向法院查询的结果让检察官们也大吃一惊——这几件案件因为并没有申请执行,所以压根没有进入法院的执行程序。三名群众这时也恍然大悟,原来他们聘请的所谓“律师”拿钱不办事,却让法院背了“黑锅”。

  小线索顺藤摸瓜,揭开假律师面纱

  案件进展到这里,检察机关一方面让三名群众继续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另一方面继续对案件深挖细查。

  三名群众提供的民事裁定书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裁定书上,原告委托代理人为淮安市淮安区某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刘某,但在该院去年开展的法律工作者执业情况调查中并没有该人信息,刘某是否具有代理资格?带着疑问,该院从市司法局调取了2014、2015年度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注册情况,发现无刘某注册信息。而根据相关规定,没有在市司法局注册的基层法律工作者,不具备执行资格。

  经过进一步查证,该院还发现不具备执行资格的刘某竟然以法律工作者身份在2014至2015年间,代理或参与代理了开发区法院审理的包括民间借贷、婚姻财产分割、索要劳动报酬的民事案件等40余起。

  检法合力筑牢网,不让假面者浑水摸鱼

  为防止这些不具备执业资格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打着代理案件的旗号,从事法律掮客的勾当,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淮安开发区检察院立即就强化对诉讼代理人审查、审查措施方面,于2016年6月2日同时向开发区法院、开发区法制办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开发区法院对不具备代理资格的法律工作者代理的案件进行排查、纠正,强化对法律工作者代理资格的审查;建议开发区法制办对刘某所在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处罚,退还刘某骗取的当事人的相关费用,加强对辖区内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其所在单位资格审查。

  日前,开发区法院、法制办已全部采纳了相关检察建议,并给予回函详细告知整改情况。开发区法院就该强化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问题下发专门整改措施,要求法院在审查代理人资格时必须以市司法局注册人员信息为依据。区法制办对刘某所在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了处罚,责令刘某及所在法律服务机构返还了当事人杨三筛、史红卫等6人的“执行”费用3000余元,同时会同检察机关在7月下旬,对辖区内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大排查,对收费不规范问题、聘用无代理资格人员的2家法律服务机构发出了整改通知。刘某已被该法律服务机构辞退,其“收钱不办事”欺瞒当事人的相关材料,该院已移送开发区公安分局。(通讯员 文 雅 马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