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金湖县“三项建设”提升法治影响力

20.07.2015  11:26

  淮安市金湖县通过大力实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宣传媒介建设和法治宣传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了法治影响力。
  一是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一县一品牌,一镇一特色”为原则,有效整合本地资源,推陈出新,形成了“有景、有物、有声、有像”的立体化、现代化、广泛化的法治文化阵地格局。目前已建立2个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3个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建成法治文化公园7个,法治路4条,法治文化广场14个,法治文化小区1个,法治文化长廊1条,法治凉亭2座,法治文化活动室22个。
  二是法治宣传媒介建设。建有广播、电视、报纸、电子显示屏等“四大平台”和小黑板、小墙报、小标语和小专栏等“四小阵地”,利用这些固定平台和阵地开展日常法律知识宣传。开通了普法手机报,每日制作一条法律知识短信,向领导干部群众每日普及法律法规。开通了“金湖司法行政”网站、“金湖普法”微博,设置法治动态、法律知识、法律格言等法治版块,提高金湖普法社会知名度。
  三是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建立了网格化普法组织机构,配齐配足县、单位、镇、村、组五级法治宣传教育专职人员,同时针对不同普法对象,成立各类法治宣传队伍。目前已建立了机关、企事业单位普法讲师团25个,成员700余名;建立了农村大学生村官法治宣传队11支,100多名大学生村官全部参与。建立了1支“党员法律服务队”,开展党员法律宣传、党员法律服务、党员爱心守护等活动。(淮安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