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量质齐升

21.12.2015  21:59
        近年来,淮安市农村改革以产权制度为核心,围绕承包土地和农村集体资产这两条主线纵向深化,积极引导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初步构建起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和企业经营互动并进、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截至今年底,全市土地流转面积290.8万亩,占承包合同面积的59.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面积累计达300万亩,占承包合同面积的62%。土地集中型和统一服务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计累计达572.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0.3%。
        以家庭经营为内核的家庭农场发展方兴未艾。自2013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提出发展家庭农场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和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意见,明确创办家庭农场的条件、程序和鼓励扶持政策,从一开始就规范家庭农场发展,调动农民创办家庭农场的积极性。2013年新发展353家,2014年新发展545家,2015年新发展1137家,累计达2035家,规模经营面积达61万亩。省、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分别达27家和132家。
        以合作经营为纽带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稳中向好。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出“提高覆盖率,农民广得益,全省争第一,全国走前列”的目标,开展县区之间结对竞赛,强化督查考核,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快速增长。近几年来,我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在保持数量稳定增长的同时,重抓规范运行和质量提升。“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合作社扶持资金5642万元。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累计发展到9432个,居全省领先行列。创成市级以上示范社619个,其中国家级35个、省级114个、市级470个。拥有合作社自主产品商标1144个,销售直营店76个,各类合作联社83个。
        以村级组织领办为主要形式的农业集体经营探索试点。联合承包之后,农村实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但长期以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统一经营被淡化、弱化。近年来,在深化农村改革的催生下,我市各地积极探索试点,由村级组织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集体直接经营和统一服务,既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又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节本增效,增加农民收入,还有效解决秸杆禁烧、农业机械连片规模作业、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等问题。
        以工商资本为投入主体的农业企业经营快速发展。我市大力组织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将工商资本、高新技术企业引入农业领域,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经营要素,改造传统农业,促进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链式发展,引领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仅今年1至10月,就引进和新建投资超1000万元农业一、三产项目108个,投资超3000万元农产品加工项目116个,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6家。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集聚各类生产经营要素,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越来越多地涌现,越来越发展壮大。我市将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以提高现代农业经营水平和促进农民、村集体增收为目标,围绕“4+1”现代农业产业,围绕环白马湖、黄河故道、淮金线、宁连路沿线和扶贫开发片区等重点区域,围绕新型城镇化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创新发展、集聚发展、联盟发展,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量加快发展和质态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