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开展系列禁渔活动取得实效

03.03.2015  12:33
        随着一年一度淮安市管水域禁渔期的到来,淮安市、县(区)两级渔业主管部门、渔政监督机构积极行动,部署开展宣传、培训、执法检查等系列活动,确保禁渔工作取得实效。
        2月26日,淮安市渔政监督支队组织召开了“全市2015年禁渔期管理及渔业‘打非治违’专项工作会议”,会上全面部署了今年的禁渔管理工作,细化了任务分工,明确了工作举措,为禁渔工作扎实开展奠定了基础。
        2月27日,淮安市渔政支队、清浦大队、洪泽大队联合开展了城区水域禁渔集中宣传活动,并邀请淮安市电视台、《淮安日报》社等媒体记者同行,跟踪采访报道全市禁渔工作。在二河,渔政执法人员乘坐快艇登上渔船、码头,将《禁渔通告》等宣传资料送到渔民手中、张贴到码头醒目位置,并嘱咐渔民一定要严格遵守禁渔规定。在岸上,渔政执法人员利用宣传车,深入辖区内偏远水域、渔业村积极宣传禁渔工作,并张贴《禁渔通告》,散发宣传资料。
        据悉,今年的禁渔时间仍然是自3月1日0时至5月31日24时;禁渔范围包括大运河、里运河、苏北灌溉总渠、入海水道、二河、古黄河、淮沭新河、张福河、盐河等市辖区内国有水域。违反禁渔规定,渔政监督机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分别给予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渔具、渔获物,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捕捞许可证,直至扣留或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渔期间,淮安市、县(区)渔政监督机构将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职务船员培训等工作,提高渔民操作技能,提升渔民依法捕捞、保护渔业资源的意识。同时,还将同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渔政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反禁渔期规定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全市渔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