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开展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专项检查工作

26.03.2015  20:04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新颁布实施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加强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规范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促进代理机构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按照“全市联动、统一标准、分极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淮安财政从今年开始的三年内,每年开展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专项检查工作。


  今年检查从3月份开始至8月份结束,重点检查代理协议、采购文件、信息发布、评审过程等九个方面内容。这是取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后,财政部门对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转变到事中和事后监管,对代理机构实行“宽进严管”,定期对代理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情况进行的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淮安市财政局将进行梳理和归类,统一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口径和尺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及时发布处理结果公告。具体检查分四个步骤,即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抽查、处理处罚。


  通过检查旨在推动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全面掌握代理机构的执业情况,规范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形成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综合信息,为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改革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