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多举措规范政府债券资金管理

10.09.2016  11:32

  为确保置换债券资金和新增债券资金规范、及时使用,切实降低融资成本,缓解地方债务风险,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淮安市多举措加强债务资金管理工作。


  严格政府性债券资金使用范围。置换债券必须用于置换申报的存量政府性债务,不得随意变更用途。新增债券资金必须用于棚户区改造、普通公路建设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及时办理债券资金拨付工作。一是对置换债券资金,该市财政部门收到置换债券资金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拨付债务单位,各债务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置换债券资金后,要及时将债券资金用于置换既定政府性债务,办理相关解除债权债务书面凭证,并做好债务系统数据的更新工作;二是对新增债券资金,该市财政部门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信息,能够全额拨付的,及时拨付,对不能全额拨付的,按照项目的进度进行拨款,确保新增债券资金有效合理使用。


  加强政府性债券资金使用监管。要求各债务单位要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确保债券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对不按规定使用债务资金的行为予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严格规范债券资金偿付管理。按相关规定要求,该市将政府性债券中的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分别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管理,同时建立健全偿债准备金机制。债券资金收入和支出,列入相应预算收支科目,并做好预决算编制。


  建立债务资金台账。今年,淮安市要求各平台公司对上年度存量债务、当年度融资计划、债务偿还等逐笔登记,建立台账,并上报市政府审批,由财政部门对融资计划、债券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