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机制

03.04.2017  01:41

      一是建立竣工验收制度。工业用地项目竣工投产后,对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核验,对达到土地批准文件约定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等条件的,发放核验合格意见书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二是建立集体会审制度。由市长任土地经营管理委员会主任,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市长任副主任,国土资源、规划、住建、发改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凡需上市的各类用地均需提交会议研究,以决定地块的投资强度、出让起价等,未经会议决定的地块一律不办理出让手续。三是建立全程监管制度。利用“慧眼守土”工程,对接动态监测系统,对项目土地交付、出让金缴纳、开竣工等进行全程可视化监控;明确各级政府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责任主体,建立部门联席考评机制,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将亿元GDP建设用地占用下降率、供地率等纳入年度市政府对县区政府科学跨越发展考核指标。  (淮安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