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健全墙改行政执法制度

18.06.2015  20:21

  行政执法是墙材革新工作的重要手段和保证,近年来,淮安市各级墙改办认真贯彻落实新版《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不断强化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新墙材行业的健康发展。

  最重要的是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一是普法教育制度。本着“先普法、后执法”的理念,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报纸、标语横幅、宣传手册、摆摊设点等媒体和手段,大张旗鼓地宣传和解读新版《条例》,为《条例》的执行和执法营造良好的局面,夯实了行政执法的基础。二是日常执法检查制度。近年来,淮安市各级墙改办坚持日常执法制度,执法的重点是检查新墙材的质量及应用情况、基金缴纳情况、合同备案情况、有无省认定证书、是否进行新墙材公示和标识等。当怀疑新墙材产品的质量、尺寸和强度有问题时,及时进行现场抽检,对于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予以清场并做出相应处罚。三是专项检查制度。淮安市每年都组织开展一到两次的全市新墙材质量专项检查活动。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县(区)的在建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新墙材的认定证书、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和强度等级等内容。检查的结果全部进行公开通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罚。充分利用检查结果,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省墙改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