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局积极加强盐业市场经营管理

30.11.2016  17:03


  根据省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盐业市场经营管理的部署要求,淮安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积极采取措施配合盐业管理部门做好盐业市场的监管工作:
  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充分发挥登记注册管理服务的职能作用,严格审查企业和个人申请登记注册材料,对不符合规定的食盐经营者的申请,一律不予批准。
  二是突出重点,全面整治。重点对城乡综合性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加大检查力度。一旦发现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非法从事食盐批发、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立即给予查处。
  三是健全窗口警示管理。在企业登记和监管过程中,设立和完善企业登记管理警示制度,对存在隐患,被工商部门责令限期注销或变更经营事项,逾期未办理的,以及被有关审批部门已注(吊)销许可证、资格证书、意见书等,提请工商部门注(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全部列入强制警示管理窗口,对其全部登记和经营行为加以限制。
  四是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平台作用,妥善受理有关违反盐业市场经营管理通告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投诉举报,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良好的市场秩序。
  五是开展协同监管。加强与盐务、商务、质监、公安、食药监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和配合,互通信息,协同监管,及时研究和处理整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全市人民的食盐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