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地税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27.10.2015  09:08

  今年以来,淮安地税局创新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发布纳税“红黑榜”,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完善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具有税务行业特点的信用等级评价方法和评价机制。该局根据税务机关掌握的涉税信息和采集的第三方信息,运用64个信用评价指标,由计算机对纳税信用等级进行自动科学评定,对诚信和失信纳税人分别采取不同的分类监管措施,实行信用分类管理。对于被评定为A级的诚信纳税人,该局推出了发票领用直通车、送发票上门,免于或减少税务检查等服务;对于被评定为D级的失信纳税人,在发票使用、减免税执行等方面将受到税务机关严格监管。该局视纳税信用评级情况,对纳税人分别予以相应的鼓励、警示或惩戒,推动了税务监管方式的创新,实现了由主要依靠处罚手段向善于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转变。


  二是发布纳税信用“红黑榜”。该局按照客观、真实、准确、审慎的原则,把恪守依法纳税的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严重不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失信者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今年以来,该局以“红榜”形式对外公布了56户A级纳税信用企业名单,用“黑榜”的方式公布了45户具有重大违规行为的失信纳税人名单。


  三是构建多部门联动的激励惩戒机制。作为淮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淮安地税局目前已与工商、公安、法院等多个部门建立了跨部门、跨地区信用奖惩联动机制。税务机关将A级纳税信用企业的信息通报给相关部门,这些企业可以在投融资、生产许可、名牌产品认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评先评优等活动时予以倾斜。今年以来,该局共向工商、证券监管、工会等部门出具纳税信用良好书面证明16份,为16户企业申请名牌产品认证、上市审核、发行企业债券和五一劳动奖章(状)评审开启“绿灯”。在对诚信纳税人进行激励的同时,该局还向公安机关提供了3户欠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涉案企业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其法定代表人作出限制出境等惩戒措施;向金融机构、招投标管理部门传递失信企业信息12条,这些企业均受到金融机构对其审慎授信、不予新增贷款和招投标管理部门按规定禁止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应有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