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淮安司法局推干部能上能下破冰工程

13.06.2017  12:40

  本报讯 记者丁国锋 通讯员杜勇清张黎玫 江苏省淮安市司法局近日出台《淮安市司法行政干部能上能下暂行规定》,在全市实施司法行政干部能上能下破冰工程,明确以工作绩效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今后,该局机关处室(单位)工作连续两年严重落后(全省后3名)或大幅退位(后退3名以上)的,免去主要负责人职务,转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县区局工作连续两年滑入全省后10名或退位20名以上,该局党组将建议所在县区委对其进行职务调整。

  据了解,淮安市司法局从2016年3月起就打破司法行政干部属地管理用人常规,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较早探索并实施一系列干部人事改革。淮安市司法局党组书记陈继业介绍,通过启动“先进典型引航工程”,评选出全市首届“司法行政十大模范”,并连开3场典型事迹报告会,让身边榜样说先进事迹。目前这批先进模范已有3人获提拔使用,4人当选全省“最美法治人物”“忠诚卫士”或市、县(区)人大代表。近3年来,淮安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有18名优秀基层干部走上相关领导岗位。

  以此为基础,该局专门出台了绩效考评办法,规定凡在省厅绩效考核中位居前列的县区司法局、机关处室(单位),连同负责人直接授予年终先进。以此为引领,淮阴、盱眙等5个县(区)司法局在全省实现大幅进位,市局4个处室工作名列全省第一,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

  干部能上能下,关键在“能下”。2014年至2015年,淮安市某县司法局在江苏省司法厅绩效考核中连续滑坡,退到倒数第一,该局主要负责人被约谈后,依然收效甚微。淮安市司法局随即向当地县委建议,调整该县局主要负责人,并根据该县意见,从市局机关选派一名优秀干部前往挂职,当年就实现大幅进位,帮助其甩掉了后进“帽子”。

  从事司法行政工作13年的金湖县黎城镇司法所所长顾群,自去年底开始有了一个“新身份”——陈桥镇人大副主席。此前多年,这位“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尽管成绩突出,却因为系统内职数限制,一直在“原地踏步”。“多亏淮安市司法局实施‘破冰工程’,将我推上现在这个新平台。”顾群说。

  淮安市政协副主席、司法局局长邱华康介绍,所谓“破冰”,就是打破常规,不看资历看能力,不比年纪比实绩,实行干部能上能下,让想干事的有舞台,能干事的有奔头。有了这个新的“指挥棒”,该局综合绩效考核首次跃居全省前三位,并首次获评全市软环境效能建设“十佳单位”,夺得“101%优质服务竞赛优胜红旗”。

  据了解,江苏省司法厅政治部近日在全省推广了该局干部人事“破冰工程”经验做法。

  来源:法制日报,2017年6月13日,第一版,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