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社会组织参与法治文化建设多点发力

19.02.2016  02:35

为促进法治文化接地气、合民意,淮安市淮安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来自基层、贴近群众、了解民意的优势,社会机构、民间团体、公益队伍等多点发力,有效实现法治文化建设的共建共享。

一是社会机构多层次深化。 充分发挥淮安区历史文化遗迹众多、旅游资源丰厚的优势,与淮安府署、勺湖公园等社会机构联手共建,把法治文化元素植入旅游景点之中,利用府衙流传记载的严明法纪、清廉公正的法治典故及随处可见的楹联碑刻等,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把历史人文景观与现代法治文化相融合,在拥有国家级保护文物唐文通塔的勺湖公园内建设法治文化公园,通过历代法治故事、法治名人、法治格言等延展法治文化内涵。

二是民间团体多角度诠释。 依托淮安区书法协会、诗词协会、博里农民画苑等专业民间团体,组织开展名家法治书法创作笔会、“司法行政杯”法治书法作品征集创作活动,汇编《名家法治书法集》、《法制书法集》;把法治元素引入到诗歌创作之中,组织开展“法治诗歌”创作活动,汇编《诗话法治》,以诗言法,以诗颂法;把法治文化内容融入“博里农民画”之中,组织创作法治题材农民画,编印《法治农民画册》,举办法治农民画展,增强法治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三是公益队伍多方位活跃。 通过公益志愿服务把法治文化建设向基层延伸,放大潘恒球、孙焕平等普法典型人物的示范作用,引领500余名法治宣传志愿者深入企业、学校、村居、社区,活跃基层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开展,在农民文化大院的基础上创办“法治文化大院”,利用乡村农民说唱团等演出队伍,自编、自导、自演法治文艺节目深入村组演出,以乡土化、民俗化形式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感染力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