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检察院再获国家级殊荣

12.06.2016  12:07

  6月4日,从北京传来喜讯,淮安区检察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办案组”因成绩突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予以通报表扬。这是继今年5月该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后,获得的又一项国家级荣誉。

  淮安区检察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办案组”成立于2008年2月,由该院几名女检察官组成,主要承担女性犯罪案件、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日常办案工作中,该办案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慎重地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该院创立“蓝天校园工程”以来,该办案组成员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把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在全区中小学实施了以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涉法家庭在校生关爱、留守未成年在校生温暖等工作,为全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八年多来,该办案组成员由最初的7人扩展到现在的18人,工作机制也在实践中不断创新,为维护淮安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出了突出贡献,获得了一系列荣誉。2009年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11年3月被淮安市妇联、淮安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授予“巾帼文明岗”,2014年7月被江苏省妇联、江苏省“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授予“巾帼文明岗”。(张士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