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共建民警妥善解决一例罪犯“释放难”

09.11.2016  04:05

近日,监狱挂职民警刘平接浦口监狱通知,淮安市淮安区仇桥镇犯人仇某某,本月刑满释放,该犯今年83岁,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要求其家人在该犯刑满当天到浦口监狱接人。经网上信息核查,确认了该犯家庭住址和其家人情况,刘平与淮安区司法局进行沟通,并在第一时间和该犯所在辖区的仇桥镇司法所联系,明确表达了监狱的要求。刘平及时了解情况,得知该犯有两个儿子,因为其父犯的是强奸罪,被判处了十年有期徒刑,作子女的无法抬头见人,都不愿意接该犯。

刘平及时向浦口监狱反馈并协助当地司法所做沟通说服工作,经过多次的法律法规政策宣讲和伦理道德亲情感化。该犯的二儿子表示同意配合办理接收手续,也愿意承担赡养义务,但不去监狱接人。刘平及时将情况向浦口监狱反馈,经协调,监狱同意在犯人刑满的那天将犯人送到淮安区。最终在挂职干警的帮助下淮安妥善解决了一例罪犯“释放难”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