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兄妹拒不赡养患癌父亲被强制司法拘留15天

31.03.2016  10:37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何志强 记者 朱鼎兆 吉启雷)29日下午,淮安市涟水县法院依法对陈斌(化名)与其妹妹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原因是他们拒不赡养患癌的父亲。

  今年75岁的陈庆(化名)家住淮安市涟水农村,夫妻俩共有一男四女五个子女,其中儿子是老大。陈庆本人患食管癌,手术后又复发。2014年,为了能让自己病情得到有效救治,老夫妻俩能安度晚年,在与子女商量无果后,陈庆夫妇决定将包括大儿子在内的三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三兄妹尽赡养义务。

  陈庆夫妇要求三子女每人每月付老夫妻俩生活费640元,房租费20元,每人每月支付父亲的护理费400元,老夫妻俩生病费用凭票据由三子女各自负担五分之一。经审理,涟水县法院判决陈斌兄妹三人每人每月支付他们父母生活费及租房费,同时分别承担其父亲因食管癌住院花费的医疗费。

  但是判决生效后,兄妹三人中只有一个妹妹按时履行赡养义务,还有两兄妹有能力却拒不履行。所以29日,法官多次上门劝说无果后,依法将他们拘留,同时对他们所欠赡养款进行强制执行。

  “为什么只告其中三个子女?”淮安市涟水县法院执行法官告诉扬子晚报记者,陈庆有五个子女,但其中有两个女儿对老夫妻俩很是孝顺,所以陈庆夫妇将自己的大儿子、二女儿、三女儿这三兄妹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