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将淘汰27863辆黄标车 每辆补贴3300元

31.10.2015  16:23

  中国江苏网10月31日讯:昨天,记者从市政府获悉,为加快大气污染防治,我市公安、财政、商务、环保、交通等部门协力淘汰报废未达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国Ⅰ标准的汽油车、未达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国Ⅲ标准的柴油车(俗称黄标车)和老旧汽车,并发放补贴。市车管所统计显示,今年我市要淘汰黄标车27863辆,其中2005年前注册营运的7928辆黄标车必须淘汰。截至昨天,全市已淘汰黄标车10018辆,占36%;2005年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淘汰3260辆,占41%。

   哪些汽车需要报废?

  今年12月31日前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下同),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含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中型载货车。

  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0年的危险品运输(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上使用性质登记为危险品运输或危化品运输,下同)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重型载货车(含厢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集装箱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下同),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含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中型载货车。

  上述车辆为符合补贴18000元和13000元的车辆。

  公安部门认定的黄标车指未达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国Ⅰ标准的汽油车、未达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具体为2000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者燃气的微、小型客车和微型货车;2001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2003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2001年9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小型载客汽车;2009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轻型载货汽车;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老旧汽车指2000年(含)前登记注册的微型、轻型汽车,2000年(含)前登记注册的重、中型汽油车和2007年(含)前登记注册的重、中型柴油车。

  今年提前淘汰报废的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每辆补贴3300元/辆。

   如何申请补贴资金?

  市车管所民警提醒广大车主,符合18000元和13000元补助的车辆需到商务局提出申请(市商务局咨询电话:68826126),符合3300元补助的车辆到各地车管所提出申请(市车管所咨询电话:83223722)。

  符合申请条件的老旧汽车车主,到报废车辆车籍所在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联合服务窗口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并提交申请材料。车主逾期申请补贴资金的,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申请车辆是否属于申领补贴范围,相关申领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等,核对信息管理系统中回收的报废车辆有关信息,录入申请、补贴信息,综合协调、汇总数据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转交所在地财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所在地财政部门负责对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补贴信息进行核对。

   领补贴需什么条件?

  大市区范围,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机关为市交警支队,登记地址在亭湖区、盐都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内;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淘汰不予补助;机动车于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淘汰报废,并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

  淘汰报废时间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日期为准。提前淘汰报废指机动车在国家强制报废期限内办理了报废手续(江苏省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且非因自然报废或者交通事故导致直接报废。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已享受其他老旧机动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车辆,不得重复享受。

  大市区申请淘汰的车辆,在市车管所(亭湖区庆丰村四组原驾考中心)业务大厅指定窗口办理,各县(市、区)在当地车管部门办理。

  市财政、公安、环保等部门每月定期联合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车辆,在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支付给车主。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