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门力保"蓝天"不减少 将淘汰329辆黄标车

12.04.2016  19:52

  日前,南通市下发《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4月11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根据《江苏省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第八次会议要求及南通市计划,我市结合实际明确了今年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确保大气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15.9%,优良级别空气环境质量达标率比2015年不下降、重污染天数比2015年不上升。

  加快淘汰燃煤锅炉

  今年我市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产能,推进热电整合项目实施,进一步开展清洁生产。对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等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开展循环化改造。

  据悉,今年南通市在工业废气污染防治方面,要求进一步加强火电、热电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不能稳定达标的限期治理。我市虽然没有电厂改造项目,但根据部署,将对162台燃煤小锅炉进行整治。

  加强扬尘污染防治

  今年我市继续开展扬尘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再百日行动”,建立健全长效化管理机制。继续开展“三场一站”(煤堆场、物料堆场、散货堆场、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房建工程施工现场将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进行地面硬化,配备车辆冲洗、洒水设施。市政工程围挡要做到应围尽围,社会通行通道必须进行路面硬化,作业现场内的施工临时便道应基础坚实。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达标率达95%以上。根据要求,我市今年将建设省级标化示范工地2个,市级标化示范工地5个。

  加强城市道路扬尘防治。今年我市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扫率要求达87%以上,每天洒水不少于一次,重污染天气每天不少于2次。组织开展沿江港口码头及煤堆场、物料堆场、散货堆场等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特别加强沿江公路两侧堆场整治,非码头附属堆场由地方政府负责开展整治,建立健全沿江港口码头及煤堆场、物料堆场、散货堆场等扬尘整治基础资料台账。

  积极发展绿色交通

  我市今年将全面淘汰黄标车,任务是淘汰329辆。根据统一部署,将科学调整黄标车禁行、限行区域,进一步扩大禁行、限行时段,强化黄标车通行秩序管理,严查严处违规通行违法行为。加强对回收拆解企业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拆解车辆档案,杜绝安全隐患外流。

  我市今年还将增加新能源汽车,推进国V标准车用汽、柴油使用。推动城市公共自行车建设,计划建设公共自行车二期工程,新增新增25个站点、570辆车、700个锁车器。

  禁烧秸秆保持高压态势

  今年我市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坚持以“五化利用”为引领,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点和集中堆放点的管理,充分发挥秸秆综合利用对禁烧的源头控制作用。

  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我市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严格执法监管,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地区的督察巡查,坚决遏制秸秆露天焚烧现象。

  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继续开展学校、繁华街道、居民住宅集中区和旅游风景区等地餐饮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内管理维护单位指定的烧烤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严肃处理违规销售、燃放等行为,减轻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

  空气质量每周通报

  根据部署,我市将实行每周、每月向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通报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对改善不力的地方及时预警、定向督办。要求各有部门制定工作计划,完善配套政策,在大气污染治理中切实发挥作用。建立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机制,将全年PM2.5浓度下降目标分解至12个月,将工作任务和工程项目分解到各地区和重点企业,明确每个项目的完成期限,并加大绩效考核力度。

  全面从严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超标排污、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等恶意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大气重点污染源的明查暗访,住建部门要继续曝光工地扬尘控制“黑名单”,工商、质监、商务等部门要加强油品质量监管,环保、公安部门要联合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和环保标志使用情况的道路检查。各地抓紧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善组织框架、细化监管方案、理顺运行机制、落实巡查人员,真正形成环境监管大格局。

编辑: 郭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