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打出限制淘汰和能耗管控组合拳 以“负面清单”促产业调整

10.12.2015  23:44
            省政府网站昨日发布《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这是我省首次在工业领域推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今后,江苏产业结构调整有了更权威详细的指南,高载能产业和落后低端产能及工艺设备将加快退出。   制定出台“负面清单”,是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以往都是‘正面清单’,政府明确重点鼓励的行业和领域,做的是‘新和增’,促进了有效投资、培育了新增长点。调整存量经济则要在‘压和减’,‘负面清单’应运而生。”南京大学教授刘志彪认为,作为制造业第一大省,江苏向中高端转型的任务很重,在各省率先出台“负面清单”很有必要。   江苏的“负面清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目录涵盖17个重点行业,其中,限制类涉及155项技术装备或生产工艺,淘汰类涉及283项落后生产工艺设备、137项落后产品。对列入限制类的,允许在现有生产能力范围内进行技术改造或实施产业转移;对列入淘汰类的,限期淘汰,届时一律不得生产、销售、使用和转移。比如,轻工行业的超薄型塑料袋、聚氯乙烯食品保鲜膜、3万吨/年以下玻璃瓶罐生产线已被限制,建材领域的100万平方米/年以下建筑陶瓷砖将被淘汰。   能耗限额则细分为产品单位能耗限额值、设备能效限定值和产品单耗准入值,以此设定门槛,倒逼企业提升装备技术水平和资源能源使用效率。比如,燃煤发电,全省平均度电耗煤量设定为298克标煤。能耗限额依据国家和江苏发布的标准,当两个标准存在差异时取较严的。“负面清单”中不少限额值采用高于国家要求的江苏标准,今后还会动态提高。   “负面清单”具有约束性,如何落好地?我省将完善市场化配套政策,对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企业、工艺、装备、产品实施差别电价,对超出能耗限额的企业实施资源产品区别性价格、惩罚性电价、差别化信贷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