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涿州:村民不同意土地流转招致毁粮挖田

26.12.2014  02:05

  [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因地势平坦,土地肥沃,被百姓誉为华北平原的“粮仓”和“棉乡”,由于距北京只有55公里,为了打造成为“北京的菜篮子”,当地刮起了一股大棚蔬菜种植热潮,土地流转成为了当地村民的热词。但是不久前,村民们向记者反映,他们在土地流转中遇到了大麻烦。今晚经济半小时带你去关注一下那里的情况。]

  今天我们继续关注土地流转的话题。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因地势平坦,土地肥沃,被百姓誉为华北平原的“粮仓”和“棉乡”,由于距北京只有55公里,为了打造成为“北京的菜篮子”,当地刮起了一股大棚蔬菜种植热潮,土地流转成为了当地村民的热词,但与此同时土地流转也成为当地一部分村民的闹心事。

  地被挖庄稼被毁村民不同意土地流转被迫放弃种地

  涿州市松林店镇黄屯村村民熊波今年62岁,他和老伴王淑英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全家共有4亩8分地。2011年黄屯村的那次土地流转,熊波一家却陷入了有地种不了的处境。说起当初的事,老伴王淑英至今记忆犹新。

  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黄屯村村民王淑英:我天天看着,一早就抢棒子(玉米),削我棒子(玉米),挖我地。土都堆那了,我一看咕噔一下躺哪儿了。

  王淑英告诉记者,当时正值玉米即将收获的季节,再过一周地里的玉米就可以收了。当时那天上午她刚一到地里就看到,一台大大的挖掘机正在从绿油油的玉米地上压过去。那一刻,王淑英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发疯了一样躺到了挖掘机前,就这样才迫使挖掘机停了下来。

  王淑英:我说谁让你挖的地呀?他说老板让挖的,你找老板去。我说我没有签字我找老板干嘛去呀?

  粮食被毁、地被挖。为了讨个说法,王淑英在随后赶来,村民的帮助下,将肇事的挖掘机扣下,为了防止挖掘机被抢走,王淑英派儿子和邻居轮流日夜看护着机器,事情就这样拖了三个多月,而随后发生的事情是王淑英一家始料未及的。

  2011年12月31日晚上,突然来了一群人,将正在看管挖掘机的王淑英儿子捆绑后,强行拖走了挖掘机。

  王淑英:儿子给人家看着机器呢。人家依走了怕把机器损坏了,这家伙倒好,挨打、挨绑。还踹我儿子一脚呢,当就给我儿子一脚,把我儿子踹个跟头。

  这些年每当提起这件事,回想起儿子在严寒的冬天,光着身子挨打、挨冻的情形,王淑英还是止不住地落泪。她告诉记者事情已经过去快3年,案子也报了,但至今也没有给出一个说法,打人的凶手也没有找到。在她看来发生的这一切,都是因为她家没有签字所造成的。

  每当提起这件事王淑英还是止不住地落泪

  那么到底签什么字?又是因为什么而招致毁粮挖田呢?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记者在王淑英老伴熊大爷那里找到了答案。他向记者介绍说2011年初,村委会将村里200多户786亩土地,以每亩1000元一年的价格,租给了河北鸿鹏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由于租地这件事儿,村委会事先没有征求全体村民的意见,村民也没有委托村委会对外进行租赁,在制定租地价格时,也没有与全体村民进行商量,所以熊大爷对租地的事情始终表示不同意,迟迟不与村委会签订租地协议。

  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黄屯村村民熊波:他给我拿个合同书,说多少就多少,行吗所以我不给他。再说他给的价格确实也低,不征得大伙的同意,就将土地流转出去了?不给他就抢你的、挖你的地、不是太过分了吗?

  熊大爷说,当时全村有20多户不同意流转,但村委会还是将土地租给了鸿鹏公司。随即鸿鹏公司开始用铁栅栏圈地,破土动工,平沟挖渠、修建蔬菜大棚,这样一来这20多户没有签字村民的120多亩土地,便被围在了其中。

  熊波:那边和这边都有一块儿地,原来都有浇地的水沟,现在土地流转了以后,挨着我的地已经给了他了,一给了他把原来的水沟平了。这就是原来走水的沟,现在全给平上了,到这边也给平上了。没有办法浇了,种麦子种不了。你看那儿,这户也是。

  没有了水渠,给地浇水成了熊大爷他们一件难事,经过多次找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最后给他们临时找来了水袋、也就是村民常说的“小白龙”进行灌溉,但由于耕地离水源地太远,利用“小白龙”真的成了远水解不了解渴,无奈之下熊大爷他们索性就放弃了种植。

  熊波:小白龙从井那,那么远没法浇呀?根本就浇不了。

  耕地被毁、颗粒无收,由于没有签订合同,这些年一分补偿款也没有拿到。无奈之下60多岁的熊大爷只好到工地打零工,来维持生计。

  记者在现场看到,熊大爷家的粮田,如今已是满目疮痍,地面被挖开了一条几十米长,二、三米深的大坑,挖出的土在地边堆成了一个巨大的土坡,由于长时间堆放,上面长满了枯草,面对这样的场景熊大爷和老伴显得既心疼又无奈。

  熊大爷家的田地如今已是满目疮痍

  王淑英:我们俩口子怎么过呀?我一看这点儿地我就寒心哪,就跟大草原似的,我这点儿地。

  熊大爷家好端端的土地就这样被毁掉了。2亩多地中间被挖了一条深深的沟壑,剩下的地被根本无法浇水灌溉。那么,黄屯村的土地到底是怎么进行流转的?村民们为什么不同意流转呢?

  村民不同意流转村干部却“一刀切

  土地流转价格低是熊大爷不签的一个重要原因,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他家的地为例,一年种小麦、玉米两季,平均亩产小麦900斤,玉米1000斤,根据市场价格售价每亩的收入都在2000多元,除去农药肥料也能赚个千八百元,而跟村里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每年1000元,虽然相差并不多,但是自己种了一辈子地,与其流转还不如自己种,在黄屯村有着和熊大爷一样想法的人并不在少数。

  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黄屯村村民熊俊军:家有余粮心不慌,我家要有粮食搁着,老百姓终究岁数大的人都是受过苦,挨过饿,我家要是有粮食,我不着急。我把地给了你了,你给我这一千多块钱,我不够花。

  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黄屯村村民熊桂兰:我们老当家的耳朵聋,现在他出去挣不了钱了,不要他,我就是种点地,我们俩刨点地,有吃的有喝的就得了。我还要什么好呢,这么大岁数了。我掰苞子我能掰,我筛麦子我能筛,我要去打工我打不了。

  在黄屯村有着和熊大爷一样想法的人并不在少数

  许多村民认为,村里每家情况不一样。村委会这种一刀切式的土地流转方式,让他们接受不了,不仅如此,村委会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一些做法村民们也表示很不理解。

  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黄屯村村民蔡合亮:我们家我大哥有一亩多点,没开出合同,都是他们拿着,说你们家可以租吗,行,合同没有,他们直接写上,“蔡合金,同意租地”,就走了,根本就没看到合同什么样。

  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制定?黄屯村村委会是如何代表村民做出的决定呢?记者带着疑问找到了黄屯村村委会主任韩俊涛,韩俊涛向记者介绍说决定将该村土地进行流转,并不是他个人的意见,而是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代表研究一致决定的。

  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记者:那你觉得这些村民代表,包括党员会的决议,能不能代表全部这些村民的意见?

  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黄屯村村主任韩俊涛:就是各队都是选的村民代表,他怎么会代表不了,农村来说就只能是这样。

  记者:你们签订之前,比如这事要做之前,有没有跟村民进行一个特别有效的沟通,跟他们之间把这些政策,包括利与弊能够到每户去把这事再摸清,或者我们有没有做一个预案工作,有没有想到出现这个问题之后,像现在的问题,怎么解决?

  韩俊涛:农村的问题只能是,农村召集会只能是村民代表会,党员大会开完了,决议完了就算齐了。

  对于韩俊涛所说的村委会土地流转决定,是由村民代表表决同意的说法,村民并不认可,当初参与表决的村民代表吴秀丰,向记者介绍说他们村有8个村民小组,原定每个村民小组派2个人,共计16人参加会议,但实际只来了13个人。涉及到土地流转的只有3个小组,加在一起也就是6个人,其余的不是本小组的人,却要决定本小组的事儿,所以从一开始老吴就觉着不合适。

  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黄屯村村民吴秀丰:土地承包证,是每家,每户的,谁也代表不了谁,只能代表个人,谁也代表不了每家每户。走形式来说可以代表,实际的都不能代表,谁也代表不了谁。

  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黄屯村村民熊俊军:现在的地是三四五六队的地,其中有村民代表不是,与他没关系,他们代表,再说这个土地是国家给我的,他能代表我的意愿吗?也没征求过我同意,也没上我们家去过。

  村民并不认可韩俊涛所说的村委会土地流转决定是由村民代表表决同意的说法

  针对黄屯村村委会,在没有征得全体村民同意的情况下,仅以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同意为依据,便与企业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这一做法是否合理呢?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对记者提出的问题做出了解答。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农民流不流转土地,绝不可以用所谓的少数服从多数,也绝不可以用口头承诺来替农民做主,61号文件就明确提出,这种一定是要通过农民的书面委托,一定是要做到每一家每一户对这个事都要认同。我们要求是做到百分之百农民都要有书面的承诺,否则侵犯农民的利益的话,包括引发社会冲突的话,政府应该站在农民的一边。

  这是村民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记者发现租赁期为30年,截止日期为2040年12月31日。但是村民们反映,自己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承包期限截止日期为2028年12月31日,这样一来村委会与企业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截止日期,远远超出了国家与村民签订的土地承包期。村委会当时又是依据什么来与企业签订的呢?

  村民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承包期限截止日期为2028年12月31日

  韩俊涛:这个我文盲,我也不懂,不懂对这个,反正咱们就说让按他这个写着我听着也好,那会儿韩国民也来了,那会儿的书记,签订的那个,说都说挺好,对老百姓有好处,咱们就签了。

  那么,对于黄屯村村民与村委会签订的超期合同,是否有效呢?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显然是不合理的,是不合适,因为它已经超越了二轮承包的期限,那么换句话讲这个合同应该讲是无效率的或者说是没有法律依据。你要承租原农户的承包地,应该在合同期内承租,你按现在开始承包30年,那显然是于理不通,于法也不依。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指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家庭,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应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流转收益应归承包农户所有。流转期限应由流转双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没有农户的书面委托,农村基层组织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这无疑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一大早肥乡县瓜精庄村,村支书刘英山和村土地流转信息员李文革,就来到了村民靳希福家中。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县东漳堡乡瓜精庄村村支书刘英山:土地流转是国家的好政策,咱可以说(钱)拿到手了,咱可以去外边打工,还可以去(企业)里边打工,包(租)了以后比不包(租)还合算呢。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县东漳堡乡瓜精庄村村民:农民就是指着地呢,没地怎么(生)活,卖了地就等于卖了孩子。

  村支书刘英山:承包按照合同说,一包这几十年,土地(承包)权利,还是你的不变。包(租)了也是你的(承包)权。

  2013年瓜精庄村与当地一家企业进行土地流转,在流转过程中也有部分村民存在惜地的心里,思想上有顾虑。村委会为了打消村民的疑虑,在村子中找到人缘好,有威信的人担任村土地流转信息员,和他们一起上门做村民思想工作,今天是他们第三次来靳希福家。

  记者:这次来你认为他的态度是否有了转变呢?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县东漳堡乡瓜精庄村村民李文革:第三次大有转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