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进一步落实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 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工作

06.05.2015  23:53

2014年以来,连云港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加装工作,减少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安全隐患,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目前,全市共有300余台易燃易爆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了紧急切断装置,基本完成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加装工作。但是,仍存在部分企业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加装不到位、加装的紧急切断装置未经具备相应液体危险货物罐体和紧急切断装置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资料不齐全等问题。

为进一步落实好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工作,近日,连云港市安监、质检、公安、交通四部门联合发文,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强制性标准要求、严格车辆年审、检查检验工作、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等六方面对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工作进行规范,确保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100%加装到位,并有效运行。

连云港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