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润州局推行“告知承诺”登记工作机制

06.01.2016  19:13


  为深入推进“先照后证”登记改革,镇江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工作机制。这一机制是依据省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对现有审批事项进行细致梳理、分门别类,区分一般登记、前置登记和后置登记,凡实行后置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润州局注册窗口均书面告知经营者,要求其到相关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未经审批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经营者当场签署“承诺书”,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违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诺书由经营者持一份,登记档案存档一份。
  1月5日,润州区西津宾馆签领了首份《承诺书》,该承诺书明确表示,在经营食品、住宿等业务前,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行政许可。该个体户负责人朱某表示:“这样的告知服务很有用,告知了经营风险,经营者清楚了下一步应该做什么。”这一工作机制有助于提高市场主体的守法经营意识,降低经营风险,规范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