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审计局 “四促”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有成效

08.05.2015  19:17

  4月下旬,涟水县审计局根据该县纪委对审计整改提出的要求,对2014年实施完成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执行情况以及在跟踪审计过程中提出的审计意见履行情况进行了回访,发现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总体较好,近50条问题均得到了整改落实。近年来,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执行难的问题,涟水县审计局认真分析研究其产生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四项促进措施,提升审计整改效率。
  一是释疑解惑,现场促改。针对在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取证后,出具《国家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意见单》,要求建设单位限期整改,要求七日内将整改情况反馈给审计组,再由审计组当场确认审计意见执行情况。若建设单位未有效执行,将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限期整改。
  二是强化问责,以责促改。超概算、工程未按规定程序变更、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存在漏洞、工程联系单签证不规范等问题是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对于屡审屡犯或对审计整改意识薄弱单位,根据《涟水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并在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监管联席会议上进行通报。
  三是完善机制,自查促改。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审计整改不仅仅局限于某一个具体项目。针对城投、交通、住建、教育等单位,要求其对某一项目发现的问题进行全盘自查、举一反三,绝不允许在其他项目中再出现类似问题。
  四是借力打力,倒逼促改。针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被审计单位自身无法整改或亟待整改的重大问题,通过撰写审计专报并报送相关领导,同时提交给县纪委,由纪委、监察局等部门联合发交办通知,以上督下,责成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孔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