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证人成了嫌疑人 涟水从盗窃案揪出容留卖淫案

23.03.2016  11:42

  郭山泽/漫画

  “不是盗窃案吗?怎么变成了容留卖淫案?我和李耀华一个是被害人一个是证人,怎么就成了犯罪嫌疑人?”面对提审,张孝文连连发问。可当办案检察官不慌不忙地道明案由后,张孝文涨红脸低头不语了。

  这是江苏省涟水县检察院审查一起容留卖淫案时的情景。经该院起诉,法院日前以容留卖淫罪判处张孝文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以介绍卖淫罪判处李耀华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5年6月的一天,张孝文下班回家,刚到门口就发现房门上的锁没了。他急忙冲向里屋的床边,掀起被褥后,发现里面放有3000多块钱的灰色布袋不翼而飞。家中遭贼,张孝文急忙报警。民警赶到后,问他有无发现可疑人物时,他提起了自己的“女朋友”桑小红。

  2014年11月,在同村的李耀华介绍下,张孝文认识了桑小红。此后,张孝文便以每次40元的价格与桑小红进行了几次性交易。一来二往熟悉后,张孝文便把桑小红当成“女朋友”对待,不但对她放松了警惕,甚至在自己外出办事的时候,还让桑小红一人留在自己家中。

  “和老张也算熟人了,上次(交易)以后,我觉得我好像把家里的钥匙落在了他家,便返回去取,正巧老张不在家。在他家门口等他的时候,我无意中用手轻轻一拉门锁,锁就开了。我没多想,就进了屋。在找钥匙的时候,我发现了藏在他家被褥下面的3000多块钱,然后就顺手拿走了。”面对办案民警,桑小红如是说。

  桑小红因涉嫌盗窃罪被立案侦查,后被公安机关移送涟水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在讯问桑小红的过程中,她无意间的一句“基本每次交易都是在他家进行的”,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注意。“这可能不是一起简单的盗窃案。”检察官从桑小红入手,顺藤摸瓜开始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结果发现,在李耀华的“穿针引线”下,张孝文不但自己在家中多次与桑小红发生性交易,还容留同村的周某、程某等人在自己家中与桑小红发生性交易。检察官由此认为,在李耀华的介绍下,张孝文多次容留他人卖淫,两人的行为已分别达到介绍卖淫罪和容留卖淫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未对两人进行立案显然不当。

  依据调查结果和相关规定,涟水县检察院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了追诉意见书,并得到了公安机关的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