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案件庭审进社区 倡导抵制毒品犯罪

27.06.2018  15:46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前天,市人民法院在靖城街道东兴街居委会公开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用真实案例向居民普法。

 

来自湖北孝感的邹某是一名80后,目前租住在我市,2010年曾经因为容留卖淫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的邹某没有洗心革面,反而染上了毒品,还参与毒品贩卖。去年8月份,邹某分两次向刘某出售毒品1.5g,获得1500元。8月中旬,邹某在湖北武汉、孝感购买毒品,通过快递邮寄到靖江,8月15日,靖江警方在我市靖城街道长田岸埭附近将正在收取邮件的邹某当场抓获,包裹内装有28.1g毒品。随后,民警又在邹某的点租屋内查获毒品8.2g。

 

邹某贩卖毒品总量达到37.8g,已经构成了贩卖毒品罪,庭审过程中,邹某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最终,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元,退出1500元违法所得,上缴国库。听到审判结果,邹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昨天的庭审现场还宣判了另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戴某在我市新桥某地出售毒品0.6g,获得600元。现场,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没收600元违法所得。

 

市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黄颖宏介绍,近年来,我市涉毒案件呈现上升趋势,市法院加大司法力度打击涉毒人员,让他们能够正视法律。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普法宣传,自刑事巡回审判开展以来,法院多次挑选容留他人吸毒案、贩卖毒品案走进城乡社区进行巡回审理,让旁听群众零距离感受到法律对涉毒案件的打击和惩戒力度,唤起群众拒毒意识和决心,营造全民防毒、拒毒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