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涉企培训考证清单 清单外不得考证

25.01.2017  21:42

        省人社厅、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省物价局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公布25项涉企培训考证目录清单。这是继全省职业资格资质认定目录清单出台后,我省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职业资格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

        针对当前我省职业资格改革中存在的培训考证拿证名目多、收费高、企业负担重,以及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后存在的变相恢复审批、明放暗不放等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省人社厅根据国家和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在集中开展职业资格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清理各地区、各部门和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设置实施的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证、上岗证、资质证等各类证件,率先在全国制定涉企培训考证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制定发布了包括保安员、会计从业人员、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劳动关系协调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人员、清洁生产审核师、辐射安全与防护人员、环境监测人员、污水处理治理人员、社会环保从业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畜禽屠宰质量管理人员、执业兽医师、广告审查人员、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等25项涉企培训考证目录清单。

        清单公布后,对于目录清单以内的项目,规定能不考证的尽量不考证,能不培训的尽量不培训,培训时间能缩短的尽量缩短,能不收费的尽量不收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再有涉企考证项目,一律不得开展涉企考证培训,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企业资格资质挂钩,一律不得违规收费。对违规开展涉企培训考证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来源:  南京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