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四届119消防奖评选表彰活动正式启动

25.09.2018  19:16

  日前,应急管理部消防局下发通知,正式启动第四届全国119消防奖评选表彰活动。评选结果将于“119”消防日前夕揭晓。

  全国119消防奖设立于2012年。经中央批准,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复同意,设立这一面向社会的全国消防工作奖项,每两年一次,表彰在灭火应急救援、消防志愿服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科研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我国境内的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中国公民均可参与评选。以往两届评选,111个基层集体、131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近年来,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逐步推进,全社会关心消防、支持消防的热情明显提高。广大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积极参与灭火救援、消防志愿服务、消防知识传播等社会消防工作,为推动消防事业发展和稳定火灾形势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许多感人至深的先进典型。119消防奖的设立,是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典型模范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消防工作,夯实火灾防控的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水平,对于加快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促进消防事业发展、推进“全民消防”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应急管理部强调,要切实把推荐评选过程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深化中国梦、传播正能量的生动实践。各地要面向基层和消防工作一线,广泛发动社会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民主推荐候选对象,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两审三公示”的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确保推荐候选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应急管理部将从各地申报的候选对象优中选优、严格审查,确保评出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的先进典型,并通过新闻媒体和其他渠道,广泛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感人事迹,大力弘扬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高尚行为,鼓励引导社会各界人士投身消防公益事业,切实增强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良好社会氛围,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