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消防全力推动感烟火灾报警器推广工作

11.12.2015  18:48

  公安部、民政部等六部门《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指导意见》下发后,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高度重视,全省公安、民政、住建、保监、老龄、残联6部门密切协作,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的应用工作。

  迅速行动,科学谋划。消防总队成立了总队长葛相君为组长的“推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安装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以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名义,召集民政、住建、保监、老龄、残联部门多次研究,结合全省实际,制定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和落实保障措施。省公安厅与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等五部门联合会签下发了《黑龙江省公安厅等单位转发公安部等国家六部委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导全省各地迅速开展推广应用工作。

  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建设厅、省保监局、省老龄办、省残联6部门在推广应用独立感烟报警器工作中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在安装使用独立感烟报警器时主动上门服务,提供技术指导,对安装部位、安装方式、电源供给以及调试使用等环节提供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住建部门积极引导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住宅小区推广安装使用独立感烟报警器。民政部门逐步投入资金支持公办社会福利机构采购安装,在新建公办、民办的养老福利机构审批、建设过程中,积极宣传安装使用独立感烟报警器,并引导已经投入使用的养老福利机构主动安装使用。

  公安先行,有效落实。消防总队下发了《关于迅速贯彻落实公安部等国家六部委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部署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先行动作,结合当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加快推广安装步伐,对重点场所、重点防控对象力争在年底前全部安装使用。同时,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对建筑工地工棚、住宅小区、家庭旅馆,小型餐饮场所、小型公共娱乐场所、小型商场等场所推广应用独立感烟报警器。

  做好试点,稳步推进。全省按照“三个先行”的原则明确了试点工作。即,哈尔滨、齐齐哈尔、黑河市作为全省试点地市先行;各地明确1-2个区(县)作为本地区试点先行;每个区(县)有针对性地明确一类重点场所作为试点应用单位先行。及时总结经验和好的做法,以点带面,全力推广。同时,各地公安、民政、住建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推广应用独立感烟报警器的具体方案和年度计划,共同推动当地政府将推广使用独立感烟报警器工作列入本部门2016年的重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