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省12315消费者投诉总量增长明显

13.03.2017  17:38


  2016年,我省工商12315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4430件,同比增长11.42%。争议金额3.82亿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6亿元,消费者获加倍赔偿金额116.81万元。
  一、总体特点
  一是投诉总量增幅较大。2016年,全省工商12315共受理消费者各类投诉134430件,同比增长11.42%,其中,商品消费投诉88556件,占总投诉量的65.88%,同比增长38.52%;服务消费投诉45874件,占总投诉量的34.12%,同比减少19.12%。商品类消费投诉大幅增加,是投诉总量明显增加的主要原因。
  二是网络消费投诉剧增。2016年,全省工商12315共受理涉及网络消费投诉36511件,同比增长122.24%,在投诉总量中的占比也由前一年度的13.61%扩大至27.2%。“6.18”、“双11”和“双12”的投诉受理量均处于全年高位。其中,网购商品消费投诉占七成,家用电器、通讯产品、服装鞋帽、家居用品、计算机产品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商品类型,实物商品与描述不一致、产品质量差、假冒产品等“质量”问题,未按规定时间发货、未履行购买协议等“合同”问题,以及拒绝退换货等“售后”问题成为网络消费投诉的主要问题。
  三是预付式消费问题堪忧。2016年,全省工商12315系统共受理涉及预付费的投诉9277件,占全年投诉总量的6.9%。预付式消费投诉主要存在于美容美发洗浴、健身,亲子教育、培训、汽车美容等行业,其中美容美发洗浴服务和文化娱乐体育服务占比较大,分别达40.3%和21.3%。投诉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商家中途歇业或者转让,余款无法正常消费或者退款;二是消费者提出退订时,商家以各种理由予以拖延、拒绝,或者收取高额退订费;三是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甚至强制交易;四是办卡后服务滑坡,无法兑现初始承诺;五是商家在进行服务时所用产品存在问题,致使消费者身体受到伤害。
  二、商品类消费投诉情况
  2016年,全省共受理涉及商品消费投诉88556件,占总投诉量的65.88%,同比增长38.52%。投诉量居前三的商品分别是:家用电器、通讯产品、家居用品。
  一是家用电器投诉连续多年数量最多且增幅较大。2016年,家用电器消费投诉量为16751件,占商品投诉量的18.92%,同比增长82.87%。主要问题:部分商家不履行“三包”义务,在质保期内的产品不予以维修、退换货;质保期内属于免费维修、更换的零配件,要求消费者支付相应费用;三包义务推诿扯皮,消费者在销售商、维修商和生产商之间被踢皮球;送货、售后安装、维修等服务不及时。
  二是交通工具投诉量大幅上升。2016年全省共受理涉及交通工具的投诉9614件,占商品类消费投诉的10.86%,同比增幅达46.69%。主要问题:消费者交付订金后,商家未在承诺的时间内交车;汽车存在质量问题,商家未按规定退回消费者支付的订金;汽车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及故障问题,商家不予以处理,或有偿提供服务;多次维修后问题未得到解决等。
  三是服装鞋帽投诉量大幅上升。2016年全省共受理涉及服装鞋帽的投诉9809件,占商品类消费投诉的11.08%,同比增长41.06%。主要问题:出现开裂、褪色、破损、掉毛、起球、穿着不舒适等商品质量问题;出现商标、面料材质、商品信息等假冒仿制产品;实际收到的商品与购买信息、商品描述、广告宣传等不一致。
  三、服务类消费投诉情况
  2016年,全省共受理涉及服务消费投诉45874件,占总投诉量的34.12%,同比减少19.12%。投诉量居前三位的分别是:销售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
  一是销售服务投诉同比大幅减少。2016年,涉及销售服务的投诉共8313件,同比大幅减少64.27%,但依然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在服务类消费中占比最高,达18.12%。主要问题:商品价格、生产日期等产品信息不全,使消费者无法放心、明白消费;部分商家在消费者购买、使用过程中设置各种单方面条款;商家不履行购买承诺,纠纷处理不当等。
  二是美容、美发及洗浴服务问题未得到缓解。2016年涉及美容、美发及洗浴服务的投诉共7622件,同比大幅增加33.95%。主要集中在预付费卡问题上,并存在故意夸大服务效果,欺骗消费者,美发用品假冒伪劣,以及强制消费等问题。
  三是餐饮和住宿服务问题依然突出。2016年,涉及餐饮和住宿服务的投诉共计4059件,占服务投诉量的8.85%,同比增加12.53%。住宿方面主要有网络预订引发的未履行合同和协议规定、实际住宿与预订不符、预订无故取消、团购节假日使用受限等问题;餐饮方面主要有食品不新鲜、团购与正常消费存在质量与服务差别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