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海陵法院:扎实推进,打开执行工作新局面

16.01.2017  13:05

        2016年6月1日,江苏省高院确定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为“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示范法院。该院根据上级法院要求结合本院实际,迅速行动,执行工作得到有效推进。2017年1月13日,该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顾国华介绍了该院2016年执行工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该院对照最高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落实“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并成立了以一把手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讨论执行工作,协调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内部管理。一是优化执行工作职能划分。重新整合执行局41名工作人员,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二是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内部管理。

        保持高压态势,提升执行质效。一是建立常态化集中执行、专项执行机制。二是加强财产处置力度。三是加大司法拘留及拒执罪的办理力度。四是放大信用惩戒平台作用。

        勇于先行先试,凸显示范效应。一是建立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二是建成以执行指挥中心为核心,集成司法查控、执行指挥、信用惩戒、司法网拍等多平台多功能的执行指挥信息化系统。

        在谈到“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时,顾国华表示,要勇于担当,奋勇争先。该院将严格按照前期制定的《关于落实“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和《任务分解表》,挂图作战,按步骤实行执行模式改革、财产处置改革、执行体制改革、执行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监督体系和专项治理机制。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和装备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打造特色品牌工作,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建树破解执行难的“海陵模式”,出色完成示范法院的工作任务。

        要聚焦关键,精准发力。下一步工作中,该院将聚焦财产的查找与处置,加大技术投入与制度建设,实现精准发力。一是进一步强化搜查等强制手段的运用,对于依职权强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一律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财产隐匿地采取搜查强制措施。二是建立和完善执行处置和住房保障衔接制度,法院与公租房管理部门对接,促成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与公租房管理部门签订公租房租赁协议。三是建立拍品清零机制,对拍卖流拍且以物抵债不成的财产,探索建立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部门联动处置的“清零”机制。

        要以点带面,营造氛围。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打老赖”的社会氛围,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理解和支持执行工作。以定期发布执行专刊,介绍执行专业知识,宣传执行法律法规;以开展集中执行、“凌晨行动”,加强执行威慑力;以新闻媒体专辑报道,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以新闻发布会、以案释法、执行进社区等方式,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执行中面临的一大难题,就是财产处置难。该院执行局副局长陈惠群介绍,财产处置难主要难在被执行人唯一一套住房的处置上,去年,海陵法院向区委主要领导汇报拟向区政府申请80套公租房用于被执行人唯一一套住房的清空工作,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这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除此之外,该院还规定只要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必须进行处置,一般不得已终本方式结案,且必须按照本院制定的关于执行流程节点管理的规定完成评估、拍卖程序,切实提高执行到位率,提升执行的实际效果,以此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顾继红 蒋俊峰)

来源: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