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检察“双轨制”办案提升队伍素能

10.12.2014  00:15

王检,我不同意您的看法,我认为此案中犯罪嫌疑人不能认定为自首。”面对曾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的检察长,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公诉局的年轻干警小周一点也不胆怯。“那你说说不能认定的理由,至少你要把我这个‘老师’说服了吧!”11月28日上午,在海陵区检察院检察长办公室,公诉局干警小周正与检察长王成辩得不可开交。
  为提升年轻干警的业务实战水平,从今年4月起,该院推行检察长与年轻干警双轨制办案模式,35周岁以下具有助检员以上职务的8名年轻干警,每月选择一件案件与检察长或分管检察长结对共同办理。
  根据该院4月底制定的《检察长与干警双轨制办案实施办法》,双轨制办理的案件由干警选择确定,检察长无权更换。案件选择确定后,干警与结对检察长共同办理,先后进行(电子)阅卷,互不干涉。在案件批准逮捕、移送起诉、出庭公诉、立案、决定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抗诉等11个重要环节,以及遇有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从重、从轻、减轻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等7种情形时,结对检察长必须与案件承办人当面交流,重点就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互换意见,对存在的不同意见进行讨论甚至辩论。在此阶段结对检察长不得将自己的意见强加给案件承办人。讨论结束后,案件承办人对结对检察长的意见进行思考,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并按规定层报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审批。
  今年10月中旬,小周第一次审查起诉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这也是她当月挑选的双轨办理案件。在向法院提起公诉前,她和检察长为犯罪嫌疑人是否认定自首产生分歧。最终小周在辩论中输了,但却心服口服。
  “院领导不光是行政领导,更应是办案的行家里手。实行双轨制办案模式,目的就是充分发挥检察长、副检察长业务能力上的优势,带一带、帮一帮这些年轻人,使他们成长的步伐快一点。”王成说。
  推行检察长和干警双轨制办案模式以来,海陵区检察院院年轻干警学习的积极性、办案的责任心明显增强。从查案情况看,立案查办职务犯罪21人,其中科级以上人员6人,比去年上升100%;立案监督11人,追捕、追诉8人,提请刑事抗诉3件,纠正违法19件,均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其中,35周岁以下年轻干警独立承办职务犯罪案件9件,诉讼监督案件11件,纠正违法6件。年轻干警已成为该院一支重要的办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