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建立律师诚信评价指标体系

18.09.2016  15:09

近日,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在完善《海陵区律师事务所诚信建设百分考核细则》的基础上,建立诚信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律师行业诚信建设。

一是明确评价指标体系的构成内容。 将律师及事务所的纳税登记、年检审计、投诉处理、服务特色、开展法律服务情况、参加公益活动记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委托代理合同履行情况、律师党建工作情况、律师自身的业务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个人信用等方面的信用信息作为评价指标,并与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银行建立诚信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全面监督律师诚信情况。

二是完善律师事务所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 评级机构由律协海陵分会担任,建立律师诚信评审委员会,由执业信誉好的优秀律师、社会知名人士、服务对象代表组成,评级对象是律师事务所。制定严格的、可行的标准和办法,评价工作过程接受广大律师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律师事务所诚信评价业内预认同制度,以全区所有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参与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让诚信的律师事务所在业内外受到应有的认可和尊重。

三是完善诚信情况和失信行为公示制度。 细化诚信行为标准,明确公示的内容,界定哪些行为属于诚信行为、哪些行为属于失信行为。明确公布的时间,让失信的律师事务所、律师有整改的机会。明确公布的范围,通过司法行政网站、《泰州日报》、小区橱窗、显示屏等显目位置公布诚信情况、曝光黑名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建立科学的信用考评机制。 进一步完善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考核细则,对评选为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的,颁发诚信标牌和荣誉证书,并在《泰州日报》和司法行政网站上公布。评选活动每年举行一次,对连续两次被评为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的,颁发优秀诚信标牌和证书并优先向上级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服务不到位、投诉不查处,管理不规范的事务所将发出警示通知;对严重失信及违法、违规的事务所责令整改,直至暂停执业或暂缓年检,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