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法院:为了一名老兵的微笑

28.07.2017  10:14
       

  “法官,感谢你们对老兵的关照!”当调解协议签字完毕后,老徐终于露出了如释重负的微笑,以朴实的话语向承办法官坦露心声。老徐是一名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老兵,在战斗中英勇果敢,曾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2次,因战斗负伤后在医院治疗了一年多才出院。后转业至海门某单位工作。

  2016年下半年的一天,老徐乘坐公交车外出,途中公交车急刹车致老徐颈部撞击在前方车座上受伤,就医后做了颈部手术方才治愈。事后老徐将某公交公司及承保乘客座位险的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在案件立案时,了解到老徐是一名转业军人,海门法院迅速启动了涉军维权绿色通道,将案件分至涉军维权合议庭。

  庭审中,被告保险公司提出抗辩,医院的病理报告显示,老徐的伤情并非单纯的外伤性血肿,其颈部原有肿物是导致手术的原因,故相关损失与案涉事故缺乏关联性。承办法官当庭释明,本案为涉军维权案件,法院将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鉴于相关事实需要通过司法鉴定进一步确定,考虑到各方当事人的经济能力,法院要求被告公交公司预付了鉴定费用。2017年,司法鉴定机构作出鉴定意见书,意见为,老徐的伤情确与案涉事故具有关联性。

  承办法官在调解中进一步向被告方阐明了最高院相关指导性案例的审判理念,要求被告方快速理赔到位,不能让军人流血又流泪。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赔偿款项26000余元已到位。考虑到老徐的经济状况,海门法院还将由其承担的诉讼费依法予以减免,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作者单位: 海门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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