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快速查处非法处置危废案

02.09.2015  18:01

   废液样品已送至公安局进行司法鉴定,案件仍在审理中

 

  

  海门市环保局近日快速反应、雷霆出击,联合公安部门查处了一起非法处置4.6吨危险废物醋酸案件,两名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群众举报:

  化工异味强烈,初步判定为危险废物

  当天上午8时25分,海门市环境监察一中队接到群众化工异味举报。

  8时45分,一中队全体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经分组排查,发现位于海门街道张北村九组地段的某废品收购站内堆场近30个盛满废液的塑料桶是产生强烈异味的源头。执法人员初步判定桶内液体为危险废物,并及时向大队和市环保局领导报告情况。

  10时15分,海门市环境监察大队长钱向东组织成立专案组立即奔赴现场。根据现场桶装液体有强烈的刺激性醋酸味,废液溢出地面呈黄褐色等特征,初步认定废液是危险废物醋酸,当即与当地治安大队取得联系并通知海门环境监测站现场采样。

  10时35分,海门市环境监测人员到达现场,接连采了桶内废液和桶底土壤两个样品后带回封存,着手准备向上级部门移送样品检验工作。

   调查取证:

  摸清废液来源、数量,责任人被带离审查

  10时45分,海门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长刘宴林率民警到达现场拍照取证,并与环保专案组分析案情,研究对策,同时采取强制措施把废品收购站负责人——安徽人张某从现场带离审查。

  13时10分,专案组成员顾不上吃午饭,对收购站另一负责人尤某进行调查取证,制作现场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勘验笔录。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查询问取证,15时30分,基本摸清了废液来源、转移途径、数量等情况。

  15时50分,专案组实施查封扣押并在现场设置警戒线。16时整,专案组联系铲车对桶装废液一一过磅称重,后因放桶地面属于黄泥地铲车不好实施操作一时中断,又于17时40分联系6名民工把剩余20桶废液逐个过秤。两次称重共计废液总重量为4.6吨,整个称重工作于22时结束。

   突击审讯:

  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涉嫌环境犯罪

  海门市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助理吴建平说:“从现场初步检查来看,28桶全是废醋酸共4.6吨左右,大大超过3吨的标准。依据新环保法和‘两高’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超过3吨就涉嫌污染环境罪须移送公安。

  22时10分,经办案民警突击审讯,张某交代,提供废液的上线为南通市通州区南兴人陈某,陈某以每吨2000元的价格将28桶废液卖给他本人的废品收购站,专案组成员又和办案民警一起赶赴陈某目前居住地,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回治安大队审查。

  海门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查禁中队民警陈晓锋介绍:“现在我们警方正在对相关的嫌疑人进行突击审讯。

  23时5分,根据收购站工作人员反映的情况,专案组和其他执法人员对废品收购站东侧地段开展地毯式检查,最终发现收购站工作人员所反映的东侧地段也存在类似废液的情况不实。执法人员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已是次日凌晨2时。

  目前,废液样品已送至南通市公安局进行司法鉴定,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钱向东表示,在本案的查处过程中,执法人员发扬了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有的同志连续工作了十七八个小时。下一步,他们将加强环境监管,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陈富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