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重奖耕地保护先进单位和个人

14.02.2017  15:37

      海门市为2015年度南通市耕地保护“十百千”工程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放奖补资金58万元。其中,余东镇、海永镇两家南通市耕地保护“十佳乡镇”均获得10万元的奖励,另外16个基本农田保护区示范村及170户基本农田保护模范户也按标准获得奖励或补贴。海门市主动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将耕地保护“十百千”工程任务、要求和考核奖惩标准逐一细化落实到人,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有效调动了区镇、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积极性,连续25年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季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