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社区矫正心理矫治“三到位”

18.03.2015  18:47

近年来,海门市司法局牢固树立“心防”理念,坚持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相结合,注重心灵源头预防,搭建“心灵港湾”,有效提高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质量。

一是平台到位,市、镇两级心理矫治中心建成率100%。 从机构建设入手,搭建沟通平台,投资40万元打造市级心理矫治中心,建立接待咨询室、沙盘治疗室、身心反馈室、心理宣泄室、团体辅导室、档案资料室等6个功能室,配备音乐放松仪、智能呐喊仪、身心反馈训练系统等心理放松和宣泄设备,增强心理矫治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在所有乡镇建立心理矫治中心和完整的心理档案,通过一对一的实时心理干预,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除心理问题,调节不良情绪。

二是人员到位,39%司法行政在编人员具有心理矫治资质。 目前,该市共有32名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占司法行政编制的39%,平均每所都有2名心理咨询师。市司法局还聘请南通大学、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等单位的4位资深心理专家担任顾问,定期进行工作指导。在心理矫治方式上,心理咨询师针对社区服刑人员年龄、文化层次和心理问题严重程度等,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实施咨询疏导,使社区服刑人员释放心理负担,走出心灵困惑。

三是机制到位,创新“红黄绿”三级分类矫治模式。 出台《海门市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红黄绿”分类矫治模式。将测评中有严重心理疾病,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矫正对象,列为“红色”等级,由心理医生进行危机干预处理或临床心理治疗;将测评中有明显心理症状和人格障碍,但基本不影响工作和生活的矫正对象,列为“黄色”等级,由心理医生通过门诊或上门方式进行心理疏导和矫治;将心理状况基本正常的社区服刑人员,列为“绿色”等级,由乡镇专职工作者在心理医生指导下,通过宣传教育、说理感化和行为训练等方式进行健康心理引导和塑造。目前,辖区490名社区服刑人员中,绿色管理的86名、黄色管理的184名。

 

来源:海门市司法局

编校:邵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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