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门人大代表热议检察工作新变化

15.01.2016  11:14

  1月13日,江苏省海门市检察院向该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作2015年工作报告。在依法治国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的大背景下,报告内容引起了与会代表的广泛热议。他们认为,这一年的检察工作,可以用六个“变与不变”作简要概括。

   反腐倡廉——变的是数字,不变的是对廉洁的向往  

  2015年,海门检察院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9件22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7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这是海门检察院晒出的反腐成绩单,这份成绩单反映出海门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的一大亮点,那就是案件“含金量”大幅提高,被查处的科级以上干部由2014年的3人上升为7人。其中,立案查处的该市三厂街道原主任曹某、三厂工业园区原副书记施某、科技局原局长张某等科级干部案件,均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司法改革——变的是制度,不变的是对正义的仰望  

  社会和谐,法治先行。作为基层司法机关,海门市检察院目前已完成人民监督员制度和检务公开两项改革试点。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员额制和人员分类管理制等改革也正在积极稳步地推进。上述司法改革落地后,检察官将对所办案件承担主体责任,一旦发生错案冤案,将终身追究。谁办案,谁负责,这个朴素的道理反映的是检察人对公平正义的无限仰望和对法治梦、中国梦的不懈追求。

   专项整治——变的是习惯,不变的是对法治的信仰  

  2015年,海门检察院在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对1478件各类案件逐一梳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强制措施不严格、录音录像不清晰、法律文书不严谨等问题,完成整改落实589项,形成规范性制度15项。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海门检察院扎紧了制度“篱笆”,一些执法办案中的不合理、不规范的习惯性做法得到切实纠正,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群众接待——变的是场地,不变的是对诉求的尊重  

  进入2015年,海门检察院群众来访、律师阅卷、案件流转等所有对外接待工作,全部转由检察为民服务中心负责,实现对外业务的一体化办公。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418人次,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069次,来访群众对服务中心接待满意率达98%以上。接待场地由不足8平米的接待室转到一站式办公的为民服务中心,场地的变更折射的是司法理念的进步和对群众诉求的尊重。最大程度的满足群众诉求正成为海门检察院群众工作的“新常态”。

   司法救助——变的是对象,不变的是对弱者的关怀  

  法律没有温度,但执法者却可以给温暖。作为国家司法救助的重要内容, 2015年以来,海门检察院共对15名刑事案件受害人实施救助,发放救助金11万元,并且建立专门心理疏导室,聘请5名心理咨询师,对受害人或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走出阴影重树信心。救助金虽然不足以弥补被害人的所有损失,但救助金所彰显的司法关怀和社会关爱,但至少能给被害人一丝心灵的慰藉。

   社会责任——变的是主题,不变的是对未来的期待  

  对未来的呵护是每一个社会成员应有的责任。海门检察院把承担社会责任的重点放在了青少年身上,因为他们代表着未来。这一年,海门检察院以创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目标,先后成立“海检护苗志愿队”和“枫林工作站”等青少年服务组织。通过心理疏导、经济救助、就业扶持等方式,全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全年共开展社会调查36件,落实法律援助27人,封存犯罪记录30份,使涉罪未成年人恢复入学率100%,恢复就业率达90%。把社会责任的承担与执法办案有机结合,这正体现了海门检察院工作中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