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各区将成立“海绵办” 从局部试点到整体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15.03.2019  20:21

        3月14日下午,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年初实施的《南京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相关条文进行通报解读。按规定,南京各区政府要参照市级组织架构成立区级海绵城市建设专门机构,即“海绵办”,从局部试点到整体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将“海绵”理念融入城市建设“毛细血管”。

        作为江苏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南京2016年起陆续出台实施意见、专项规划、建设导则等指导性文件。这次编制的管理规定首次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建设单位的职责和要求,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制度机制保障。

        南京市“海绵办”、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海绵城市将从试点逐步走向全域。按规划要求,今年南京海绵城市建成率将由现在的5%提高到10%,预计2020年,这一数字将达20%,2030年达80%。(王世停 李 凯)

 


来源: 新华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