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推进“一平台三机制一行动” 确保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出实效

20.12.2017  10:44

  今年以来,江苏省海州区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打击侵权假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过搭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平台”,建立“联席会议通报、案件监督移送、集中宣传和培训”三项机制,开展“清风行动”,全面保护注册商标权、专利权,打击制假售假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搭建一个“平台”,即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平台,形成知识产权全面保护格局。由海州区检察院、公安海州分局、海州区知识产权局、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成立“海州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平台”,实现“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成员单位包括区检察院、公安局、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旅游局等相关执法单位和江苏太阳雨太阳能有限公司、江苏泰格油墨有限公司、连云港市鹰游纺机有限公司、连云港黄海机械厂有限公司、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美步楼梯有限责任公司等六家公司。通过该平台,确保一方面能够快速了解市场上制售假最猖獗、商标和专利权被侵害最严重领域的情况,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打击侵权假冒“两法衔接”工作。 

  二、建立联席会议通报机制, 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共通共享。“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平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邀请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学者召开会议,共同研究海州区知识产权保护的总体方案,研究讨论确立符合海州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际的相关制度;探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适用问题,统一认识;对重大、复杂关系企业利益的案件进行协调,突发情况发生时紧急召开会议,群力群策,共同解决问题。 

  三、建立案件监督移送机制,形成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工作合力。该区各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案件,杜绝以罚代刑,对移送后侦查机关不立案的,可以要求海州区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海州区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公检警务信息共享平台以及控告申诉等平台加强知识产权案件的监督移送工作。同时,海州区检察院在执法办案中注重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联合办案、信息通报,及时交流办案经验和执法信息。今年以来,海州区检察院密集开展“两法衔接”走访行政机关行动,以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行政机关为走访重点,分别走访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环境保护局和区卫生局,查阅行政执法台账,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将构成犯罪的侵权假冒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共同维护海州地区经济秩序发展。通过该项机制,2017年,海州区检察院监督,行政机关移送1起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4起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四、建立集中宣传和培训机制,扩大打假治劣维权法制宣传效果。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邀请在知识产权理论、保护、法律适用等问题上颇有研究的专家、学者、办案骨干深入企业、社区、相关的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培训课程、专题讲座,为企业加强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为司法、行政机关提升办案水平提供支持。海州区检察院与区工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文旅局联合编制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手册,向企业和群众进行发放,鼓励企业和群众积极举报侵犯知识产权的线索,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素养,自觉抵制侵权产品。2017年共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3次。其中3月15日,海州区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到陇海步行街街头,开展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选取近几年办理的多件在网络上销售假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案件,涉及食品、药品、衣服鞋子等多个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向广大消费者现场讲解近年来海州区检察院在打击食药品、侵权假冒等领域的做法及成效。 

  五、坚持开展“清风行动”,突出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工作重点。海州区检察院坚持长效开展“清风行动”,以互联网、农村结合部作为专项打击侵权假冒行动工作重点。联合区公安分局、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会签出台《关于加强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办案协作机制的意见》,召开食药环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深入开展“两法衔接”工作中,联合行政执法机关成功办理了1起侵犯知识产权案,并监督公安机关开展抓捕行动,抓获涉嫌销售假冒名牌洋酒的犯罪嫌疑人3人,涉案金额高达100余万元;提前介入1起区市场管理监督局移送公安机关的累计销售金额达13万余元的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优衣库衣服案件;提前介入并依法批捕1起在保健品中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西药成份西地那非、涉案200余万元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最高检公安部印发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检察院
公安部部署开展“春雷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记者16日从公安部获悉,近日,公安部在打击经济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