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森林警察大队保持对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03.06.2016  17:59

  4月上旬,海州区森林警察大队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对城区青年路花卉市场及周边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从经营许可、销售品种到进货渠道等进行核查,取缔了4家违规贩卖野生苗木、树根摊点,查扣了一批涉嫌违规经营的野生苗木、树根。
  5月下旬,海州区森林警察大队再次出动警力20余人,车辆4台次,对锦屏山秃山涧北一处长期违法侵占林地违建的现场进行强行拆除,恢复林地原状。
  随着天气转暖,林区非法盗挖野生杜鹃、捕猎野生动物、修建坟墓等违法行为呈上升趋势。为了有效遏制涉林案件的发生,保障森林资源安全,连云港市海州区森林警察大队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跨时限3个月,始终保持对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涉林矛盾纠纷、违法犯罪行为,并通过现场法制宣传教育,加深了群众对森林资源不可随意侵占和保护利用的认知。
  为使专项行动真正取得效果,大队多措并举:一是认真部署,统一思想。大队召开全体人员会议,精心安排,明确责任。各乡镇要发挥优势,对辖区内破坏林业资源的行为要做到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内制止,并配合公安、林业部门对相关单位或个人依法处罚。公安、检察、司法、水利、林业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加强案件的受理工作。二是明查暗访,掌握实情。结合春季防火工作,一方面与各街道、乡镇、林场护林人员加强联系,提供报警电话,让他们日常在护林中发现涉林违法行为即刻报警;另一方面大队也将加强林区巡查力度,所有民警除留一人在单位值班外,其他民警一律到林区进行巡查。并对重点林区沿山居民、集市经营苗木及野生动物等进行走访排查,寻找有价值的线索。三是严格执法,保持高压。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对各类破坏林地资源的案件从速处理,对非法占用林地和非法采伐林木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要依据《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非法征占用林地情节恶劣、干扰查处的案件,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四是加强宣传,提高意识。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力度,印发相关涉林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发放给群众,并深入到村、户,宣讲林木采伐和征占用林地的程序以及林业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使广大市民深刻地认识到破坏森林资源是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都来保护森林资源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