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所所联建”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11.01.2017  02:33

连云港市海州区司法局推行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所所联建”发展模式,全区12家法律服务所全部进驻镇(街道)司法所,切实打好“人才整合、平台整合、信息整合、资源整合”组合拳,有效提升基层司法行政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两所“合署办公”。 各法律服务所根据自身特点分别采取“整体进驻、部分派驻、定期值班”三种形式,与辖区所在司法所签订“进驻协议”,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服务工作者协助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参与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工作;司法所通过举办法律图片展、发放宣传材料、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等,向辖区群众宣传法律服务工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拓展业务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合署办公”,既方便司法行政部门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又节省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因租用工作场所、购置办公设备、用品等需要产生的费用,同时还解决了人民群众请求法律求助不知向何方提出、到何地请求的问题,方便了群众的法律需求和诉求。

二是两所“联动联调”。 针对基层“两所”人少、量大、点多、面广的实际状况,将司法所10项职能、基层法律服务所6项职能有机融合,构建司法所与法律服务所功能配套、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两所”联合开展帮企走村(社区)访户活动,配合镇街、村居及时排查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管控,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和学校,通过举办普法讲座、发放宣传材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辖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三是编制“权力清单”。 区司法局编制“权力下放清单”,将部分行政权力下放,授权委托司法所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行为。合理安排基层法律服务所人员参与本辖区内的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事务,对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区司法局将司法所考核结果作为初审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的重要依据。

所所联建”发展模式,充分调动了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的工作积极性,实现两所联动共建、合力共进和互助共赢。2016年,该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共代理各类诉讼、非诉讼案件1458件,业务收费123.8万元,同比增长19.13%、25.5%;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协助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7件,同比增加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