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批海岛旅游警察亮相上岗 舟山“旅游警务”品牌全新升级

25.07.2017  11:22


7月21日,烈日炎炎,在浙江舟山桃花岛的海滩上,两位佩戴有特殊标识的旅游警察正半蹲着对一群小朋友进行安全教育。这是他们正式亮相之后接到的第一项工作任务。


当天,舟山市海岛旅游警察新标识启用仪式在舟山普陀朱家尖南沙景区举行,这标志着浙江省首批海岛旅游警察专业队伍正式登场,并投入到工作之中。


近年来,随着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全域旅游理念的不断深入人心,舟山游客接待数量持续攀升。仅普陀山和朱家尖两地景区,去年游客接待人数就创下了1397万人次的历史新高。“游客的增多也带来了各类涉旅摩擦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的增多,这就需要更专业化的队伍来妥善处理各类涉旅问题,为游客创造一个和谐有保障的旅游环境。”舟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曹泓表示。


基于这样的背景,舟山公安机关积极探索适合本岛片区、外岛景区社会发展和旅游经济形势的警务新机制,全力实施“旅游警察”新战略,在本岛片区实行全域警力统筹。舟山市治安支队设立旅游警察大队,在普陀、岱山、嵊泗等旅游发达县(区)设立旅游警察中队,承担勤务轮换、载体设计、工作执行等目标任务,并在普陀山公安分局等景区分局打造全警专业“旅游警察”模式,不断提升旅游警察队伍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程度。


“‘旅游警察’不是一个新生警种,而是一项全新警务模式。”舟山边防支队桃花边防派出所教导员王舟波表示,舟山各旅游景区的所在公安机关将受理、侦办各类涉旅案事件,接受游客投诉、举报、报案,认真核查其他行政职能部门移送的涉旅案件线索;组织开展巡逻防控、夯实基础工作、完善治安防控体系,确保景区良好治安秩序;参与联合执法和旅游专项整治活动,建立联勤联动警务协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旅游市场治安管理服务工作模式;探索便民、利民新举措,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使命意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提升广大游客的安全感、满意度,努力为舟山新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打造“国际旅游岛”“海上花园城市”和推动新区旅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今年以来,舟山公安机关以“打造浙江省乃至全国治安最好城市”为引领,积极融入政府发展全域旅游的战略布局,创新开展“旅游警务”品牌建设系列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今年上半年,舟山市游客接待量同比上升17.36%,但涉旅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警情同比分别下降52.3%、12.5%、22.1%。海岛旅游警察的设立,更是将“旅游警务”品牌建设推进到一个全新的层面。


浙江省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海岛旅游是浙江旅游的亮点,也是浙江旅游创新发展的主要着力点之一。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中明确提出,要继续大力推进海岛旅游发展。舟山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推出全省首批海岛旅游警察、大力发展海岛旅游的行动,将有效推动浙江旅游“1+3”综合体制改革和浙江全域旅游的全面发展。上图为启用仪式现场,海岛旅游警察整装待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