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高新区法庭稳步推进“小额诉讼”

15.06.2015  17:48
       

  “老板拖欠我工资2年之久,想不到法官利用小额诉讼程序帮我2小时就解决了问题,我发自内心感谢法官!”6月15日,农民工王建华拿着刚刚到手的5000元工资,再三向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高新区法庭刘晶晶法官连声表示谢意。

  二年前,农民工王建华在刘某开办的企业打工时,因企业资金紧张,未能及时结清全部报酬。刘某对尚欠的报酬5000元,向王建华出具了欠条一份。王建华多次索要未果,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法庭。高新区法庭收案时确定按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承办法官刘晶晶当即拨打电话给刘某,告知案件按小额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并劝导刘某换位思考。刘某沉默片刻后,同意将5000元送至法庭。一个多小时后,王建华收到报酬,于是发生前文一幕。这是高新区法庭推进小额程序以来,公正高效审理案件的又一成功事例。

  新民事诉讼法确立小额诉讼程序后,海安法院高新区法庭积极实践,及时总结经验,确立以“三简便、二即时、五跟踪”保证案件公正高效审理。程序上实行“三简便、二即时”,即传唤方式简便、开庭准备简便、庭审程序简便,即时判决、即时执行。可以电话、邮寄等快捷方式传唤当事人到庭;提前阅卷后,无需专门准备书面庭审提纲;庭审陈述、答辩、举证、辩论、最后陈述等合并进行,避免语言表达重复。案件事实经庭审查明后,发现不需要转换其他程序,经调解未果的,当庭作出宣判,依格式样本制作,一并送达判决书;涉民生案件依职权,即时转入强制执行程序。

  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公正判决的风险增大,提出了新挑战,高新区法庭摸索出“五跟踪”步骤。立案跟踪,庭长审查发现案件标的在上年度全省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今年为17000元)以下,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审批后方能进入小额程序。审限跟踪,进入小额程序的案件,一个月内未能审结的,主审法官应提请庭长确定是否转换程序。原告卢从俊诉被告陈某欠款案,庭审发现欠条曾被撕毁经粘贴后起诉,双方当事人对撕毁原因陈述不一,案件一个月内未能审结,提请庭长批准后,转入简易程序审理。民主跟踪,邀请人民陪审员、公众听审员旁听案件,人民陪审员、公众听审员集体意见与原告主张出入较大的,原则上不再适用小额程序。签发跟踪,主审法官签发判决书前,应将草稿提交庭长把关,庭长发现事实争议较大的,可确定转入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审理。宣传跟踪,通过“法律早市”、巡回审判、农民书屋、庭所、庭企共建等平台,对小额诉讼予以普法,并将典型案例写成文章或制成节目展开全媒体宣传,海安法院官方网、微博、微信亦及时予以发布。

  据悉,2015年以来,高新区法庭确立进入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69件,审结38件,其中调结25件,撤诉11件,判决2件,有13件案件因被告下落不明、损失需要鉴定及案情复杂等原因,转为非小额程序审理,其余案件均在稳妥审理之中。

  采访中,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高新区法庭庭长丁培培介绍,小额诉讼是一个新事物,法官应从司法为民宗旨出发,勇于担当实践,高新区法庭将进一步探索规律,切实保证高效公正审理。

  

      作者单位: 海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