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安警方推出户政便民十六条 赋予服务新内涵

07.01.2016  19:32

  为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户籍工作的新期盼、新要求,南通海安县局在前期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全县的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海安县公安局户政便民十六条》。便民举措推出后,县局狠抓宣传发动、强化措施落实、注重工作实效,通过实实在在的措施,赢得了群众的普遍赞扬。

  1.延伸户籍业务受理时间,各户籍窗口周一至周六工作时间正常办理职责规定的各项业务,工作日推行延迟下班制度,周日非工作时间受理群众预约事项。

  2.畅通户籍业务咨询渠道,在各警务室提供户籍业务办理程序、清单及咨询服务的基础上,积极运用网上公安局、海安公安微信等网络平台,及时答复各类户籍业务咨询。

  3.按需提供查询服务,给群众为新生儿取名提供便捷查询渠道,对提出的群众提出的合力查询申请,及时、依法为群众提供相关户籍档案资料。

  4.规范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经群众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填写规范申请表格后,按规定为群众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5.规范律师户籍信息查询,严格执行执业律师查询服务登记存档制度,确保手续齐全、程度规范。

  6.首次业务(部分)免收工本费,群众首次办理户口本(包括内页)、迁移证、准迁证、居住证的,免收工本费。

  7.居民身份证照片“满意拍”,居民身份证照片采集多拍多选,让群众选择自己满意的制证。

  8.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办理,实行江苏省省内县(市)、区间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

  9.临时居民身份证一站式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由原先派出所受理、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制证,调整为派出所一站式受理、制证。

  10.办证周期进一步缩短,居民身份证办证周期由原先60天缩减为20个工作日;临时居民身份证办证周期由原先3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对确有急事,急需用证的群众,当场予以办理。

  11.开辟办证快速通道,对参加重要考试、比赛等急需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群众,凭相关证明材料优先受理应急制证。

  12.特殊人群上门办证,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居民,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可通过电话、委托等方式向派出所申请上门服务,派出所办结后送证上门。

  13.EMS送证到门,根据群众本人自愿申请和委托,为群众提供居民身份证邮政EMS邮递服务。

  14.简化户口迁移审批,户口由本县其他区镇迁入海安县城区的,由迁入地派出所实行一站式办理。

  15.全面提速审批流程,群众申请变更姓名(曾用名)的,流程由原先3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申请变更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的,县级流程缩短为14个工作日。

  16.规范化处理疑难户口,对无户口等疑难户籍问题,经当事人提出申请,公安机关采取询问、函调、实地走访等方式调查取证,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告知当事人,确保件件有回音。(南通市局)